父亲和他的商队已经离开好一段时间,以往出去也有比这更长时间,比如去丁部落,去靠近黑水泽那里的红湖和白泽部落,双方之间离得太远,一来一回时间较长。
商队,这是父亲从丁部落回来后组建的队伍,意思是进行物品交换的队伍,而那些物品就是商品,所以交换商品的队伍就叫商队。
很有意思的一个名字!
其实挺羡慕父亲出去进行交换的,每次他回来,都会跟自己讲他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而讲得最多的,都是他在丁部落发现的新鲜事物。
比如说木头房子,砖房,城墙,城门,大殿,还有刷牙,在充满热气的房中洗澡。包括父亲骑的马,驯鹿拉的雪橇,养的羊和兔子,一大群鹌鹑,甚至还有六头猪。更不用说用鱼皮做的保暖帐篷,会冒烟的洞,从里面运出来的砖,砍树的斧头和锯子,还有自己腰间的开山刀!
这一切,都是丁部落带来的!
这个丁头领真厉害啊!不愧为大家盛传的荒神,带给各个部落巨大的变化。
现在,曾经与丁部落交好的红牛部落、青鸟部落加入了丁部落;与丁部落交恶的灰石部落飞灰烟灭了。丘部落、古隆部落都在丁部落获得了生存下去的技能和工具,融合成一个更大的部落。
这真不愧是我妇相中的男人啊!
妇想到此,不算漂亮的脸蛋上飞起一片红霞,给她不算明艳的脸庞增添些许红润和姿色,煞是好看,只可惜被那两条来回伸缩的鼻涕给弄没了。
“唉,可惜啊!听说那家伙有女人了,还是原来鹿部落的医巫,真是可惜啊!”
妇一阵感慨,忍不住哀叹出声,引起了她身边一名部落勇士的注意。
“妇姐,你说什么呢,什么可惜啊?”
这名勇士名叫红蜂,在第一次出去狩猎时,不小心被一群红蜂蛰了屁股,从此他的名字就和蜂结缘了。还好那一次是跟着比他大两岁的妇,要不然他就会被那群红蜂给蛰死,是妇用一根长满树叶的树枝将蜂群驱散,一起跳进小河沟里,才躲过一劫。
“哦,没什么可惜的,只是想到了我的男人,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妇随口回答着红蜂的问题,似乎真想到了她的男人,脸上竟挤出一点点娇羞的样子来。
“妇姐,你别吓我啊!你这表情会让我晚上睡不着觉的!”
红蜂一脸恐惧样,做出怕怕的表情,只是脸上带的笑容出卖了他的想法。
“滚!”
妇一脸将红蜂踢倒,一点儿也不给想逃跑的红蜂机会。
“唉呀!妇姐,你这一脚真狠,别再想那个头领了,人家都有女人了。听说长得还很漂亮,就是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啊。”
红蜂说完,一脸向往的样子,不说是花痴,但在妇眼中也好不到哪去。
扑通!
妇一脚上去,红蜂又倒在原位,让他明白为什么姐的脚这么重!
“姐,我错了,我错了。她哪怕长得再漂亮,那也比不上我姐的风采,我姐是整个大荒的明珠,没有最漂亮,只有更漂亮!那就是我姐!耶!”
红蜂边说边吐,将昨天晚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还在那里不停拍着马屁,特别熟练的样子,还把流行于力部落的胜利手势“耶”临场应用出来。
端的是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再看妇,双手捧脸,一脸享受自得、理所应当的样子。
“呕~”
红蜂再次伸长了脖子,将一小块消化得不成样子的肉块吐出来,趁着妇不注意,一
脚将它踢飞。
“呃,还好自己昨天晚上吃的少,要不然得吐到什么时候。”
红蜂嘀嘀咕咕地在那里庆幸,被妇横扫一眼,立马一人笑脸送上去,生怕惹急了这个小祖宗。
他可是知道,毛头之前惹着她了,被妇一把扔进长满蚂蝗的河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