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十字路口,是一个交通要道,是一个很热闹的大集市,大路两边设有十几家客栈,家家顾客盈门。
敖翔选择了一家叫做“吉祥”的客栈,图个吉利嘛。
因为刚刚过了秋试,赶考回来的学子很多,有南来北往的生意人,还有江湖上的各路侠士豪客。
一些举人学子闲的无聊,便在大街上转悠,忽见敖翔单枪匹马从南边的大路上快马奔来,感到十分惊诧。
有好事者凑上前来搭讪,“哎,哎,兄弟,听说那条路上荒无人烟,鬼魅甚多,你是怎样过来的?”
“听说那里有很多巨翼怪兽,吃人都不带吐骨头的。”
“你见到僵尸了吗?是白毛的,还是黑毛的?”
“……”
大家七嘴八舌,问着各种不同的问题。
见他们那么好奇,敖翔也不想让他们去冒险,更不想有人去打扰胡蝶他们的幽静生活。
于是,故意装出一脸惊恐的样子,“哎呀,可不是嘛,那条路上有很多猛禽怪兽,还有僵尸冤魂,所到之处那是骷髅遍地、鬼哭狼嚎哇,实在是太恐怖了。”
“哦?即然那么恐怖,那你是怎样毫发无伤的走过来的呢?”有人至疑的问道。
“我家离此地很远,并不知道这条路上有怪兽恶鬼。我从这儿向南刚走有十多里地,突然间从草丛里窜出来一个呲牙咧嘴的黑毛僵尸,它的两只眼珠象火一样通红,十个手指头老长,我吓得拍马狂奔想甩掉它,可是它紧追不放。”
“听说它们的行动很缓慢,就连老太婆都比它走的快。”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深兰色衣衫的少年,他不屑的撇撇嘴。
“哎,我说李涛,你什么时候见过它的?是不是还赛过呀?”
说话的是一位名叫刘冬的少年。
“他呀,不但赛过,而且还得了冠军呢!”有人笑道。
“嘘,大家别吵,这位小哥所说的僵尸,我早就听人说过,刚变成的僵尸一身白毛,四肢僵硬,走路十分缓慢,当它身上的白毛变成了黑毛的时候,就相当于进化了,它不但跑的很快,而且还跳的也很高。”
说话的是一位摆地滩的大叔。
大家一听,都过来把大叔给围住了。
“哎,大叔,你长年在这儿做生意,总该见过僵尸吧?”一位叫金铎的少年好奇的问道。
“我虽然没有见到过僵尸,但也没见有人从这条路上走出来。”那位大叔十分肯定。
大家又过来把敖翔围住了,“哎,兄弟,快讲讲,后来怎么样了?”
敖翔无奈的摇摇头,为了满足他们的猎奇心理,又继续讲道:“我见僵尸一直在后面追赶不舍,便拼命地催马向前狂奔,刚把僵尸甩掉,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突然迎面飞来了一只怪鸟,它的爪子又尖又长,翅膀展开了有二米宽,吓得我急忙打马往回跑,那只大鸟也是紧追不放,长长的爪子不断向我抓来,我吓得趴在马背上,结果,包袱被它抓走了。多亏马儿跑得快,才有幸站在这儿。”
看到敖翔惊魂未定的样子,背上果然没有包裹,他们感到后背发凉,太恐怖了。
“地上有僵尸,空中有大鸟,再加上别的兽类,就算有九条命也不够玩的。”
“是啊!那就是一条不归路啊!”
众人议论纷纷,见敖翔一人一马,包袱也没了,不禁点头,“有惊无险,万幸啊!”
大家四散而去。
敖翔刚刚松了一口气,这时一直站在旁边,始终没有说话的少年走了过来。
只见他浓眉大眼,身背长剑,穿着桔黄色的长衫,一付公子哥的派头。
“兄弟,走,去喝二杯,压压惊!”说着话,硬是把敖翔拉走了。
他们来到一个小酒馆里,二人对面坐了下来,少年叫来了酒肉,斟满了一杯酒,递到敖翔的面前。
“来,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