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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争执和认同(2 / 4)

伙:

“无铭,无畏之人,我决定了,要亲手杀了你!”

“吉尔伽美什,唯心唯我的最古之王,希望你足够强大,别让我失望。”

雷恩面带诡异的微笑,目光犹如刀锋一样看着他的脖子,恐怖的杀意不加掩饰。

他也承认自己心理有问题,越是强大的敌人,他就越享受那种杀掉他、把他砍成八段时,沐浴鲜血的畅快感。

金闪闪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灵魂丑陋的人,一种是对他抱有杀意的人。

但这一次,看着无铭脸上那副迫不及待想砍死他的表情,金先生只是冷哼一声,双手抱胸却并没有发作。

蝼蚁挑衅他,和强者挑战他是两码事。

前者是不自量力,他会有点生气,后者值得一战,他会兴奋并赐予他死亡。

何况──

不敬天,不敬神,不敬王,没有信仰,一个无畏之人……对方当然会恐惧,却根本没有对他或对谁的敬畏之心。

这是他对无铭的判断。

闪闪也知道身份和恐吓对这种缺乏敬畏的人毫无意义,说再多都不如直接击败他。

今天他不打算动手,所以收敛了气势。

雷恩同样如此,他发现根本没法和金闪闪讲道理,

他知道闪闪讨厌对他抱有杀意的人,这其实很好理解,没几个正常人会喜欢想杀了自己的家伙。

但“灵魂丑陋”是什么鬼?

可以确定的是,金闪闪很喜欢言峰绮礼。

他费了很多口舌去忽悠对方,又是传教,又是一起偷税。

难道麻婆神父的灵魂很漂亮?是香喷喷的?

从正常人的角度,言峰绮礼的本质非常扭曲邪恶,完全算得上灵魂丑陋。

但金闪闪显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麻婆很有趣,至少不讨厌他。

久闻不如见面,刚刚那一次对视和气势比拼,也让雷恩大致了解到中二闪是个什么人。

表面上孤高傲慢,本质上唯心唯我。

两者当然有区别,虽然嘴上说“不孤高不为王”,但金闪闪也有挚友恩奇都。

唯心唯我也不是唯我独尊。

英雄王对一个人善恶美丑的评判,和世俗道德的标准显然是不一样的。

他对一个人的评判标准就是他自己的喜恶。

同理,他所谓的法,他的“王道”,也是由他自己来确定一套评判标准。

因此金闪闪这人争议极大,喜欢的很喜欢,讨厌的非常讨厌。

因为他做事不顾忌世俗道德,不讲正义,也不一定只做恶事。他追求“愉悦”,他认为的愉悦。

善恶正邪什么的反而是次要的。

当然,对于这样性格的家伙,立场对立,又没有得到他的承认之前。

别指望他会顾及你的感受。

这是雷恩对英雄王的看法,不一定准确,就像英雄王对他的看法也不一定准确。

但可以确定,两人对彼此有了一些了解。所以他们同时收敛了气势。

雷恩不再浪费口舌,说冬木市的圣杯不属于金闪闪,因为这根本就没用。

闪闪以他的“法”,以他的评判标准,就认为世间的一切财宝都属于他。

同理,金闪闪也不再试图解释什么,他的身份,以及他的“法”,对于根本不承认他这套的人,没有意义。

当然,这也有雷恩实力够强的缘故,只有真正的强者才有资格挑衅他,才能对他不敬,否则闪闪早动手杀人了。

重视强者,这一点上,雷恩和英雄王惊人的相似。

因此在不打算动手的酒宴上,两人都容忍了对方的脾气,反正必有一战,不急于一时。

于是在外人眼中,奇怪的一幕出现了。

两个一直争锋相对,差点掀桌准备互相捅刀子的人,关系突然“和谐”了。

彼此放了一句狠话后,不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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