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城是北方最后的一座城,过了这座城,便到了江南地界。
夜郎城是北方通向神都的最后一扇屏障,若是过了这座城,便是一马平川,直通神都,一路风雨无阻, 即便是百姓的马车也不必歇息,按照车轨便可行进,不出十五日便可抵达神都。
夜郎城占地广袤,这是北方城独有的特点,这里地大物博,随便一座宅院都是江南民居几所才能媲美的。
这里不仅大,还有一个特点,贵。
什么东西都贵。
什么东西都来自江南。
夜郎城无耕无种, 牛马羊皆无法大批养殖,只能通过商贸进来,所以无论是什么都贵,衣服丝绸锦缎,肉类禽类,全部都贵得离谱。
在京城一两银子可以吃一个月的酱牛肉烧猪蹄,而在这里,只能吃三斤。
张不二的面前摆着三斤肉酱牛肉。
一年多以来,为了给洛七七看病,他花了不少的银子,现如今出门之后,全靠着钱好多给了他纹银十两,足够他去花雪楼走几个来回,现在有机会了,当然要大吃一顿。
三斤牛肉旁边还有其他的菜,这些吃的一共花费了一两六吊钱。
刚刚吃了一口,旁边的桌子就嚷嚷起来了。
“什么?这他娘的三斤牛肉要老子一两?楼下勾栏里的姑娘能玩十天了!”一个凶狠的嗓音传来。
“那阁下不如去楼下勾栏里玩姑娘?不过据我所知,玩姑娘可不管饱。”掌柜的低头哈腰道。
“奶奶个泡的, 怎么和爷爷说话呢?小心爷爷我!”那大汉一巴掌挥下来的时候,张不二就打算去拦截,可是不料一道身影先行一步走到了那人面前,抓住了大汉的胳膊,“没钱莫要贪,吃不起就滚。”
大汉看着少年,手被捏的生疼,立马缓和了颜色,“少侠少侠……放手放手……我我我我……我走我走。”
那少年松手,冷哼了一声,“还不走?”
“走走走……”大汉转身跑出了厅堂。
“多谢这位少侠。”掌柜的拱手道。
“无妨。”那少年摆了摆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
张不二吃着面前的菜,不禁赞叹,‘果然还是好人多啊。’
夜郎城的夜来的很快,也很早。
这本来是春日,可是因为地处偏北,仍然还是寒冷无比。张不二只有一匹马,不让它好好休息,自己是不可能走到花雪楼的,于是就住在了客栈里。
同样住在这间客栈里的还有一对父女。
“老爹,你看那个女人站在街上是在干嘛?”
“小孩少哔哔。”
“我这不是头回进城么?哦不对,是第二次了,但是第一次的那个城里面什么都没有,全是鬼。”
小孩和老爹说话没有任何忌讳,但是周围的人听了不寒而栗。
郑年此时一身白衣金纹,颇像一个二世祖的模样,这身行头就为他增添了不少的目光,再加上脖子上骑着的小丫头,人们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小丫头的服饰很怪异,并非是寻常人家小丫头的打扮,而且在这个天气下,打扮成这样的人,根本没有。
小丫头的光溜溜的腿搭载父亲的肩膀上,并且没有鞋袜,而身上则是穿着绒毛制成的长袖衣服,黑色的毛发像是动物的绒毛一般飘洒着,脑袋上带着一个红色的老虎帽子,说可爱也可以,说诡异也没问题。
两个人坐在一楼厅堂吃饭。
此时从大门口走进来了一个人,刚刚走过门槛就被小二拦了下来,“这位爷,您是吃饭呢还是住店呢?”
是一个算命的人,手中拿着卜卦的幡儿,上面写着一行字。
【一卦一百两】
“老爹,什么人算卦,敢收一百两。”小丫头端着大碗喝着肉粥,大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
“算得准的人。”郑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