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人的呗!”这是他的心里话,但是这种自毁英名的事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说。
“风格!风格!风格!”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但是三遍之后,他还没想出好的说辞。
风格这个东西极难变化,更难的是反复变化。朱敦儒和辛弃疾是生活在两个历史时期的人,家国情怀都不一样,因此尽管写得都很好,他们的词作却真的很难想象出自一个人之手。
“小可年轻,对诗词也没什么研究,尚谈不上什么风格,只是有感而发,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而已。写的能入法眼的,聊作谈资;写的不好的,小可也不要求什么,总之是开心就好。”
他的随性淡泊的态度,如果以《鹧鸪天》为例,倒说得过去。可是辛词的深沉悲壮,在其间显得又特别突兀,以至于他很难自圆其说,只得胡乱应付。
不过周邦彦不相信他的豁达。能把两种风格的词作都做到极致,非有极深功力不可。就是他自己,浸淫词坛数十年,谦虚地说,也只是在婉约词派中对音律略窥门径。
他也知道吧?他的风格太过亮眼而不和!
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脸,周邦彦的心里开始产生一种莫名的快乐。这时候,他竟然有个大胆的猜测----这小子会不会是提前找了枪手做好了的?联想到他猜测其是为了走上层路线而对李师师下血本的动机,这怀疑便加深了一步。
只是这枪手的水准也是极高的,倒是从未听说东京城有这号人物,或者它是一个组合?
周邦彦这么一说,李师师倒真起了些许心思。刚读到王伦的词时只是觉得好,倒没往这方面深想。但是一旦怀疑的种子种下后,这种想法便越强烈,尤其是联想到王伦不过是市侩人物一个时。
红玉看着王伦,有些失落。虽然她的文学修养比之师师小娘子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但在矾楼耳闻目染,对于诗词的好坏她还是能够分辨得出来的。
不说外界纷传的好评,便是自己读来,也是很对胃口。那种豪放悲凉无奈又挣扎的心态,让她对王伦一开始就充满好奇。
而看到本人发现他只是个比自己略大了一点而已的男子,那种对少年英才的崇拜便油然而生。
大宋,是个对文化人极其尊重的年代,这种尊重不但体现在制度上,更深入到骨子里,哪怕她学的武艺足以打倒十个二十个王伦。
多么希望他能够在自己的面前展现风采!
只是王伦的表现未免让人失望。
但是王伦却并不打算在这方面让他们抱有希望,哪怕现在有了些名声。既然名声并没有给他带来直接的经济上的好处,他就不吝于藏拙----有没有名,生意一样得做。
当然他没有意识到的是,只因为他有了名,才有机会被李师师屈尊会见。不然的话,就像那次夜赴矾楼,根本没有机会一识李师师的面容。
曾经有无数像他这样的男人,花重金而只见其半面。据说,等闲之人,李师师是不会露出真容的。现在,就在她旁边,放着一幅纱罩,想来便是她外出时佩戴,若隐若现。王伦得一亲芳泽,何其幸也。
说完这句场面话,他就要离开。
周邦彦却不乐意了。在他想来,王伦之所以出名,也有他几分推荐的功劳。也许是审美疲劳,总之他做了数十首词作,在矾楼算是台柱子,这几天的风头却被这无名小子所吸引。那几首词确实有魔力,让上下人等都佩服不已。
及至见到本人,那年轻洒脱的身影与当年的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年少时,他便被评为“疏隽少检”(意指生活放浪,不守礼节),不为州里推重。
但是架不住自己有才啊!27岁时便上了一篇献上长达七千字的《汴都赋》,神宗览后大感惊奇,召他到政事堂,命翰林学士李清臣在迩英阁朗诵。因赋中多古文奇字,李清臣多不识得,只好读其偏旁。
那是他人生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