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勺粥,咬下最后一块羊腿肉。
临走时,他叫来了这座村庄的庄头,赞赏道:“你妻子的手艺不错,如果愿意,明天让她来城堡报到,我会给她安排个厨娘的职位,每月工资两枚银币。”
这可把庄头激动坏了。
城堡里的工作默认包吃住,等于每月都能净赚两枚银币。
一年下来,足可以买到近一吨的黑麦,能养活五口的农奴之家。
抛开高昂的工资不说,他的妻子还能成为侍奉领主老爷的身边人。
若是能给领主老爷的嘴巴侍奉舒服了,他将来未必不能夫凭妇贵,也像老艾伯特一样,完成从庄头到管事再到领地总管的蜕变。
在庄头与他妻子的连声感激中,林恩的巡视小队踏上了返回城堡的归途,队伍里还多了个心情忐忑的老艾伯特。
虽说领主老爷自信满满夸下海口,可老艾心里实在是没底。
近七米高的魔熊,还刀枪不入。
乖乖,这玩意真是二十多人能够解决的么?
老爷那帮手下看着好像也不太可靠。
进入城堡,林恩立刻下达命令:“休戈,召集所有人手,穿好锁甲,携带盾牌弓箭长枪,枪要最长的那种,还有,把那三架精钢重弩都带上。”
休戈是老二的名字。
在外人面前,林恩自然不能叫他老二,得以真名称呼。
老二收到命令后行动极为迅速。
不到半小时,城堡里的二十五名马匪全部到齐,只差去三河城送信的老三与两名小弟。
老艾站在林恩身旁,打量着这帮装备精良、杀气肃然的北境猛男,差点惊掉了眼珠子。
印象没错的话,全身锁甲应该挺贵重的吧?
三河城那边都得卖到十五枚金币往上。
前任领主还在时,这玩意至少得是正规骑士才用得起,普通的骑士侍从能穿个半身甲就不错了。
怎么你们人手一套?
乖乖,这精钢重弩又是什么玩意?
从没见过啊!
弩臂看着好像还是纯金属的,这东西真是人类能使用的武器么?
也不怪老艾吃惊,前些天林恩初到白熊领时,他们的甲胄和重武器都放在了车上。
大冷天的,谁赶路穿甲啊?那不纯找罪受么?
现在甲胄一穿,武器一拿,专业团队的雄壮气势瞬间磅礴欲出。
这可是一支纵横北境的精锐马匪,又岂会惧怕区区魔兽?
林恩脱去了御寒的呢绒大衣,也换上了全身锁甲,外边还特意套上了寒风家族的罩衣,左胸位置绣着两颗笔挺松树。
他扛起一架重弩,对着发愣的老艾招了招手:“艾伯特。”
“哎,老爷,我在,我在。”
“替我留守城堡,我去去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