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最是会看人下菜碟,最是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短短几句话,便是得到了汪槐的共鸣。
令汪槐万分震惊,这一十岁左右的孩童的眼界比之他所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宽阔,这孩子的智慧令人惊叹。
说出的话,说出的道理仿佛都说进了他的心里。
直令他热血上涌,所有的迷茫尽数消退,一切的疑惑全都豁然开朗。
甚至,明辰明里暗里,给他提醒出了一条路,一个方向。
他已然走到了绝路,退无可退。
不如拼死去做些什么,也不枉人生几十年走这一遭。
过了些时日,他谢过明辰,与他告别。
明辰赠了他一小块果子,他不舍得吃,给了弟弟。
……
两年后,那背着病弱弟弟快要饿死的汉子,跑到了南方州郡,刺死了州牧,高喊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石激起千层浪。
‘仙灵不救人,神佛不慈悲。
不如信我血衣鬼,推翻规则,普渡人间。
青天不仁,圣上昏庸,与其在苦难中挣扎。
不如鲜血浸甲衣,揭竿而起,随我共创那太平之国。’浩浩荡荡的血衣大军乘势而起,朝廷早已腐朽,被压迫已久的百姓纷纷以血染衣,加入到了血衣义军之中。
四年时间,北方战乱起,血衣成势。
汪槐创立了血衣圣教,共有九位核心领导者主管大军方方面面,称之为血衣九鬼。
九鬼祸国。
泱泱大军并不知晓,一切的缘由,却是他们的魁首在六年前与一十岁孩童的对话。
六年前汪柳因为半块果子活了下来,现在终是见到了兄长念叨了许多次的神奇小孩。
六年时间匆匆过去,当初那个七窍玲珑的小孩,已然是成长成为了这样一个钟灵毓秀的妖才。
汪柳猜得出明辰应该不是个能忠心于朝堂,忠心于昏君的人。
却是不想,竟然给了他这么个惊喜。
这人竟然是他未曾谋面的恩人。
旁人并不知晓,其实血衣军总共十鬼,还有最后一鬼。
傲鬼。
兄长跟他说过,定要请那救了他们性命的小孩加入血衣军,名为傲鬼。
并不单单只是因为那小孩救了他们的命,更是因为那小孩的能力。
早在萧正阳之前,这个世界就已经有辰吹了。
汪槐很清楚明辰又怎样的才能。
如今汪柳终是见到了明辰,果然不同凡响。
如他兄长所说,这人有着能改变天地的力量,无论他做什么,总会惊叹世人的。
……
当初种下的种子,尽管明辰没有照顾它,六年时间匆匆过去,也已然长成了参天大树了。
明辰喝了口酒水,开玩笑道:“我当他成了那百万教众仰慕的血衣魁首之后,就忘了我这个不值一提的小孩了呢”
这件事情确实是他促成的,付出的东西不过只是几顿饭,耍耍嘴皮子还有半块平安果。
现在看来,汪槐这个人还真争气。
汪柳赶忙摆手道:“不敢!我兄时常提起您,他还准备去往青州,邀您加入血衣军呢!”
明辰:……
血衣军所过之处其实也好不到哪去,你们还是别来霍霍我家乡了。
那个……我其实不想加入血衣军来着。
怎么说呢?
本来第一波农民起义就很容易暴死,成为最大的靶子。
而且,明辰也一直不太支持传教信仰式开国。
虽说这样起势很快,训出一支悍不畏死的部队。但是一旦权力枢纽的那个人死亡,很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崩溃,而且日后也不好管理。
“额……”
汪柳也是个会察言观色的,看得出明辰似乎对血衣军兴趣缺缺,不禁出言问道:“明大人不想入我血衣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