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的另一边,脚下传来一阵剧痛。
脚传来的剧痛,让蒙特斯惨叫一声,他完好的那只脚用力,想要强迫自己爬起来,但是,地全是肯达尔的满腔热血。
脚稍稍用力,整个人直接滑倒,脑门子撞到地。
意识开始慢慢变得模糊,就在意识模糊前的那一秒,他听清了耳机里传来的声音。
“狙击手,对方有十几个狙击手!”
“他们还有迫击炮,弹无虚发的迫击炮。”
“不对!是我们的人……”
我们的人?脑海中刚闪过这个念头,蒙特斯就晕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人在动他的脚,下一秒,剧痛从角度袭来,将他彻底惊醒。
等他睁开眼睛,看清楚面前的人,他整个人懵住了。
在他脚边,正蹲着一个身穿阿美莉卡p沙漠迷彩的人,察觉到自己的动静,这个人扭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忙活,在给自己止血。
刚才那惊鸿一瞥,蒙特斯看清楚了这个人的眼睛,淡蓝色的。
白种人!
将目光从这个人身挪开,他下意识看向左前方两三米的位置,在那里,盖着一块黑色油布。
油布的边缘,还有深黑色凝固的血迹,从黑色油布的轮廓来看,下面全是尸体,起码有二十几个。
黑色油布旁边,还有几个人高马大的人,正在对着自己评头论足,而他们的口音,是德克萨斯的口音!
什么情况?
脑海中闪过这个想法,他又开始打量周围,这是另外一个仓库,距离刚才爆发枪战的地方不知道多远。
正当他在想,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逃出生天时。
那个为他处理伤口的人,慢慢站起身,拔出挂在腰间的手枪,直接塞进他的嘴里,问道:
“黄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