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和张晨一样的天才?张晨重返格莱美?
2006年算是被爆抄袭最多的一次。
首先就是在年初的时候,《吉祥三宝被人指出抄袭国外的一首歌。
对于华语歌坛中这种“借鉴”风气由来已久,哪怕是一些天王天后在初期的时候都是靠着翻唱樱那里的歌曲才火起来的。
区别就在于一个没有获得原作者的同意,一个获得了原作者的同意。
歌坛当中大家对于这种现象早已见怪不怪,在这个年代还上升不到所谓封杀或者全网封禁的地步。
但是在文学界,抄袭可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控。
5月底,全世界的很多情侣们还在考虑着要不要今年结婚,期待一下张晨再拍一段mv的时候。
燕京的高级人民y对两年前的“郭金明抄袭事件”画上了句号。
高院对燕京中院作出终身判j,维持一审,认定郭金明所著《梦里落知多少对《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金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与眼睛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落知多少的出版、销售行为。
但是
有些人该赚的钱已经赚了。
这本抄袭书可是04年文学类畅销书第一名。
20万损失和一万的抚慰金对比某人在这一年的多的书籍销售,和他那粉丝的支持下,早已赚的盆满钵满,还因此聚集起了一批狂热的粉丝。
关于这件事就连官媒都下场进行了评论。
不知从何时开始,文艺领域开始出现一种“催熟”的浮躁风气,商业机构把发现新人、捧红新人当作赢利的不二法门,甚至为此创造了所谓“80后”的营销模式。
商业机构的如饥似渴带动了年轻人的急功近利,“出名要趁早”、“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等心态迅速俘获了一代人,不择手段只问结果的道德准则成为他们的圭臬。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批缺乏生活积累、质量粗陋、明显缺乏艺术水准的文艺作品,被包装为天才之作、大张旗鼓地推向市场,学者和批评家们围着商业利益的指挥棒大声鼓噪,年轻的偶像就这样在当代中国如雨后春笋一般被“发掘”出来。
由于这种躁狂的操作模式严重违反了艺术的创造规律,于是不但催生了郭金明、儿乐队的抄袭现象,更是制造了“贝拉百万美元骗局”、“子虚乌有的天才作家蔡小飞”等文坛丑闻。
在表面的繁荣之下,人们看到的是盲目追求名利的浮躁心态,是底线不断滑落的道德失范,是年轻一代心态的失衡和人格的撕裂,是商业利益对文化的肆意践踏。
终审的消息披露之后,一位网民留言说:年轻人实在不应该放下道德去追求名利,到头来失去的会更多。
从这样的片言只语中,我们看到了正确司法判决对精神世界的引导作用。
但是,我们不能指望司法机关独自担负这样的引导职责,我们的出版机构、文艺领域的权威人士乃至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更应该辨识荣辱、激浊扬清。
因此,我们不仅呼吁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向读者道歉,也呼吁管理部门对相应单位做出合理的行政处罚。
对于官媒下场,网友们自然跑到了如今已经是官媒发声第一渠道的微博官方账号下面进行了留言:
“早在张晨刚出道的时候就有这个苗头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文学界看歌坛出了张晨这个天才是不是也想搞个天才作家的噱头,总之没过多久,这个叫郭金明的家伙就被捧出来了。”
“张晨曾经也被人质疑过抄袭,但是从来没有人能拿出证据,就连抄袭的对象都编不出来,但这位‘作家’是直接被原著作者告了,现在也算是让大家看清了这位天才的本来面目。”
“所以到底是谁在喜欢这个一米五都没有小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