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家人自然看出来了冯举人的心思,而且觉得很自然。
正所谓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既是同一个村出来的,到了外面,抱团才是最好的策略。互相帮助,本来就是应该的。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好消息。
姜氏的娘家,在姜氏大嫂的鼓动之下,将家里值钱的金银细软收拾了,从从容容地坐了相熟的商人的海船,嗖嗖地跑得飞快。
旁人还犹犹豫豫地,没下定决心要走,他们已经奔着平安郡这边逃过来了。
程氏的娘家人,动作也不慢。
他们走的是陆路,不过在寄信出来之前,就已经出发了。
孙氏的娘家和吴氏的娘家,暂时没有消息。也没有想到给远在天边的女儿捎封信来。孙氏和吴氏听了姜氏和程氏娘家的信儿,俱都红了眼圈儿。
孙氏的眼泪已经噼里啪啦掉下来了,不但眼泪掉了下来,她已经开始嚎啕:
“呜呜呜……娘啊,娘啊,我对不起你们呀……我怎么没想着叫上你们一起走呀!”
吴氏却一直强忍着,不肯在人前落泪。
周氏忍不住呵斥了孙氏一句:
“老二家的,你把那两滴猫尿给我憋回去!
八字还没一撇,你做什么这样诅咒亲家?说不定人已经逃到安全的地方了,只是给你送的信在路上耽搁了!
亲家一家子好端端的,你就这么号丧,也不怕触了霉头?”
周氏的语气极为不耐,孙氏却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抽抽噎噎地止住了哭,满含期待地瞅着周氏。
仿佛周氏的话就是圣旨,她家里人个顶个都妥妥当当的,一根毫毛也没有少。
其他人也纷纷开始劝慰孙氏。
吴氏哼了一声,转身出了门。
周氏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声。
逃荒啊,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更何况他们要逃的,还不是饥荒,而是比饥荒更可怕的战乱。
生逢乱世中,人命贱如草。宁为太平犬,莫做乱世人。
这话,凝结了多少人,甚至多少家族的血泪!
大家伙儿的情绪,都不免有些低落。
夏稻花看了看脸色沉凝的众人,忍不住插话道:
“咱们这几间屋得好好收拾收拾,不然亲戚来了都没地方下脚了。另外,还得抽空再到牙行去一趟,再找几处合适的房源备着。万一他们要租房,不就省了奔波了?
这信在路上也走了一个多月了吧?我估摸着,他们多半是快到了。”
话题顺势转了过来,周氏脸色缓和了许多,姜氏似得了提醒,有几分激动,程氏的双眼里,都是对夏稻花的赞赏。
越观察,程氏便越是喜欢夏稻花。
这孩子,跟同龄人比起来,有时候真的是十分跳脱大胆,异想天开。
仿佛她这壳子里,住着的不是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而是个小郎君,或者干脆就是个胆大包天的皮猴子。
但大多数时候,这小丫头,都出人意料地靠谱。
让六郎和稻花跟着她多学学,准没错!
一家人多日未见,除了说说故乡来信的消息,议论一下战乱会不会波及到平安郡,再就是拉拉家常。
女人们已经挽起袖子洗了手,开始筹备晚上这顿饭了。
一家子好不容易凑在一起,虽然人还没齐,但已经算是相当难得了。于是周氏决定包饺子,还要炒几个菜。
夏稻花带来的金华火腿,周氏很珍惜地切了一块,准备就着笋干,做个腌笃鲜,其余部分,都挂到了房檐上。
夏稻花嘱咐她千万不要吝惜,该吃就吃,吃完了她再送来就是。
周氏只笑着推辞道:
“诶,可千万别。美味不可多用。若是一次吃太多,下次再吃,就不香甜了。”
看着周氏笑眯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