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布都没用上,仅靠脚上的军勾皮鞋,就把冲上来小型犬踢得四处飞翔。
军勾皮鞋,是俗语,应该就是一种很结实的棉鞋吧,在东北有一段时间很流行,也很贵,是家庭富裕的象征,经久耐用,保暖的同时相当结实,只要脚不再长大,穿个四五年没有问题。
纯牛皮,里面带绒毛,最重要的是,在皮鞋正面的牛皮里,包着一层钢板,脚踢砖头可以硬钢而不疼,实在是钝器之首。
蔡根记得小时候,打架套路之一就是,薅头发用军勾踢,很少有轻伤。
大刘就有这样一双蔡根小时候很向往的军勾皮鞋,借助大长腿的加速度,威力强悍,很快就接近了躺在地上被群啃的朱芳芳。
大型犬对于大刘军勾的威胁,不是很在意,虽然停下啃咬,但是依旧站在朱芳芳身边,舍不得离去。
那只最先咬住朱芳芳脖子的大狗,也松开了嘴,瞪着血红的的眼睛,盯着大刘的一举一动,特别的是,眼神中竟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目前的场面有点吓人,几条百十来斤的大狗,满嘴是血,就是站那不动,威慑力也是很足。
大刘有点虚了,如果是一条狗,他不带犹豫的,就上去干了,两条也可以勉强,仔细数了一下,七条大狗啊,品种不一,但是都表现得非常凶狠。
蔡根顺着大刘开出来的通路,来到了大刘的身边,
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朱芳芳,不怪自己在屋里的时候只看到了一块红色的破布,此时朱芳芳原本大衣的颜色已经看不出来了,表面完整,但是四肢在衣服下面已经被啃咬的像是爆发的火山,只是岩浆变成了鲜血。
唯一能看到的伤口,就是朱芳芳脖子上的咬痕,不过很诡异的是,只是咬出了伤口,让血液流了出来,并没有把脖子咬断,好像大狗很有自控力,目的是为了咬出血,并不想咬死朱芳芳。
经历过那么多诡异的事情,蔡根也不是当初的那个傻小子了,这事情里面好像有什么隐情,
因为,蔡根透过那双血色的狗眼,竟然看到了理智,或者说是一种克制,很明显,这个非常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