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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进城了(1 / 2)

早上六点钟,天空刚露出淡粉色,大公鸡也按照以往的习惯开始打鸣。

陈贵兰睁开眼,见江盼籽睡得正香,用手摸了摸她的小脸蛋,睡的熟,小脸红扑扑的,自己家的孩子怎么看怎么喜欢,她忍不住亲了亲她。

“妈,咱们该起床了吗?”

江盼籽掀开被子爬起来,伸了个懒腰。

上辈子摆地摊的生活经验让她养成了不睡懒觉的好习惯,有个风吹草动就会醒来。

“是啊,咱们该起床了,不然赶不上胡屠户家的拖拉机了,自己走去镇上,那还不知道要走到猴年马月。”

见女儿醒了,陈贵兰轻声细语的告诉她,她觉得女儿真的是长大了。

感觉经历过落水事件之后,她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起来。

胆小怕事的性格,现在变的天不怕地不怕,这天不怕地不怕中还带着粗中有细,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有理有据的。

以前让她去读书,她还得看廖婆子的脸色做事情,和王奶奶一家也并不亲近。

也许这就是因祸得福吧,因为一次落水让她看清楚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最重要的是更亲近自己了,她能感受出来,她在心疼自己,知道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她。

可过于懂事又让陈贵兰倍感心酸,就是因为当娘的不硬气,孩子才会这么小心谨慎。

她要自立自强,好好把孩子抚养长大。

两个人穿好衣服,陈贵兰在收拾被子,江盼籽端着瓷杯到院子水龙头处刷牙。

一出院子就看见隔壁王奶奶在给律山川洗脸。

“王奶奶,您早啊。”

晚辈应该主动给长辈打招呼,这是礼貌问题。

“妮儿,你这也起的挺早的,你妈起来没?”

王奶奶给律山川洗完脸,一边刷牙一边问道。

“我妈起来了,等一会收拾好,就可以出发了。”

陈贵兰去厨房蒸了五根玉米,打算等一会在路上分着吃。

江盼籽摸了摸泡沫箱里的小发糕,还带着热乎劲,幸亏她昨天晚上灵机一动,让陈贵兰和王奶奶把箱子放进灶台旁,一晚上不要断火,就这样子保温着。

八零年代没有高科技,那就要多动脑筋,靠智慧解决问题。

现在的孩子应该很少看见柴火灶了,只有农村老家才有的玩意,不过这东西在当时可以说是家家户户必备。

因为那个时候电饭锅并不普及,大家都是拿柴火灶煮饭炒菜,还别说,这样子烧出来的饭菜特别香。

特别是锅底留下的那薄薄一层锅巴,把松软的饭盛起来,留下锅巴加入水,就变成了香喷喷的锅巴粥。

一碗锅巴粥可以说的上是80、90后的童年回忆。

就把装发糕的箱子放在一旁,锅里放上一大锅水,放一大根实心木材到烧火口,木材上面浇一点水,这样子烧的会比较慢。

这样子既可以给发糕保温,第二天起床锅里的水也开了,用来洗脸还是喝掉可以。

这是老一辈反复摸索得出来的经验。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一听就知道是拖拉机启动的声响,就晓得是胡屠户来了。

胡屠户是村里唯一一家养猪的和杀猪的,每个星期六星期天他都会背着新鲜宰杀的猪肉去镇上卖。

不过这个生意并不是每天都做,因为小猪还没有长大,还需要一定周期成长。

胡屠夫干脆就这样子,去周围村庄收猪,因为拖拉机这个玩意并不是家家户户都有,就凭着交通工具的优势,胡屠户的生意自然是一枝独秀。

听到声音,王奶奶和陈贵兰抱着箱子就出去了,把椅子箱子放到拖拉机后面。

在让孩子先上去,锁好门,就出发了。

“给,你们一人一个。”

陈贵兰一人发了一根玉米,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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