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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少年强则国强(1 / 2)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我去上学校,天天不迟到,爱学习爱劳动,长大要为人民立功劳……”

清晨六点,薄雾晨晓。

江盼籽哼着小曲,心情愉悦的蹲在院子水龙头边刷牙。

今天是她上学的第一天,开心程度可想而知。

实际上上辈子,江盼籽念到初二就没念了,她八岁才读的一年级,还是陈贵兰求着她去的。

她那个时候胆子小,什么事都听廖婆子的,廖婆子没事就喜欢把她叫过去。

表面上让她带着山宝一块玩,实际上就是让她当免费保姆带孩子,她好去村头聊天潇洒,一拖就拖到了八岁。

读到初二的时候,陈贵兰在车间猝死,厂里赔了八千块钱,全部被廖婆子拿走了,给江涛海又接了个新媳妇。

那新媳妇是江涛海在外面养着的姘头,他们俩的儿子都好几岁了,陈贵兰一死,就领着孩子回来认祖归宗。

有了新家庭,自然就把自己扫地出门,自己又年轻气盛的,亲妈没死几天,后妈就进了门,江盼籽不愿意在家待着。

背上几件衣服,说走就走,去了深圳,然后遇到了杜文斌,被他的花言巧语骗着成了家,最后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一文不值。

回忆就此打住,她不再是从前的软柿子,不再是那些女人口中的“有娘生没娘教”“克母命”“丧门星”。

母亲正值青春年华,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她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帮陈贵兰和江涛海离婚,脱离这个吸血的家庭。

正想着呢,奶声奶气打破了她的思路:“阿姐,阿姐,我们走吧,奶奶让我叫你呢。”

“好嘞。”

穿上学校统一发的军绿色外套,学校特意选的这种耐脏的衣服,一共发了四套替换,春夏两套,秋冬两套,这样子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攀比之风的形成。

系上红领巾,拿上陈贵兰提前起床为她准备好的煎饼和玉米,玉米是家里种的,是她的早饭。

煎饼是用白面做的,白面一毛钱一斤,一斤可以做15张煎饼,够江盼籽吃十五天的,这就是她的午餐。

煎饼这东西方便做,又容易保存又营养,陈贵兰就一次做一斤给女儿备着。

学校离家里来回得一个小时,干脆午饭就在学校吃了,这和学校老师都提前打过招呼,中午教室不会锁门,教室里还有热水壶是免费的,自己带个杯子过去就行。

陈贵兰给了她一个厂里发下来的水壶,可以挂在脖子上,装上一些凉白开。

王奶奶和律山川在门口等着她,陈贵兰收拾了一番就锁好门上班去了。

一个大人两个小孩,行走在上学路上。

“喏,阿姐!这个给你。”

律山川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鸡蛋,放了一个在她手上。

“阿姐一个我一个,这是奶奶规定的,怕陈阿姨不愿意要,以后上学路上,我们俩一边吃一边走。”

王奶奶点点头:“你们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得多吃点,以后上学路上一人一个,反正王奶奶家的母鸡每天都会下蛋。”

“不过,你可不能告诉你妈哦,我怕她心里过意不去,这是王奶奶和你的小秘密哦。”

“好!我不告诉妈妈,咱们拉钩。”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拒绝就是不礼貌了,自己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答这些对自己好的人。

江盼籽把自己的玉米分了半截给律山川。九月中旬是种秋麦的季节,田野的清晨是那样的美丽,无不散发着泥土的芳香。

草儿喝着露珠的甘,鸟儿叽叽喳喳地唱着幸福的歌,睡眼朦胧的麦芽,被一颗颗轻柔的醒。

经过农民朋友的细细修整—浇施肥锄草,它们一双双嫩嫩的小手,打着欢快的节,开始抑扬顿挫地朗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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