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黎是典型的突厥人长相。
身材高大、塌鼻窄肩,脸颊火红,头戴毡帽,眼小但时刻流露着凶光。
时隔一个来月不见。
他仍旧是当日那副打扮。
身穿兽皮长袄,毡帽下束着辫发,手里提着一张牛角弓,斜背箭筒,正勒马站在湖边,来回巡视。
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深重杀气。
至于其他人。
分为两支。
一行人骑马将沼泽重重围起,手握大弓,不时有扣弦拉弓的嗡鸣声响彻,而在沼泽芦苇荡深处,窸窣声同样不绝于耳。
似乎有什么正在芦苇中逃窜。
嗡!
终于。
一支箭矢横空射出。
随后,一个年轻汉子飞快跳下马背,一头钻入沼泽地里,不多时,便见到他双手提着一头足有羊羔大小,浑身灰黄的兽类,大笑着走出来。
至于另外一支。
则是驾驭小船,在破开冰层的湖面上撒网捕鱼。
作为游牧民族,他们这一支突厥部落,在鱼海边生存了几百年之久,早就放弃了单一的放牧生活。
守着大湖,一边捕鱼,闲暇时则外出狩猎。
甚至都有人尝试着在滩涂上烧荒开地,种了几拢庄稼。
这对突厥人而言,简直不敢想象。
毕竟,两千多年时间里,他们的祖先一直都是闲时狩猎,实在遇到灾荒年月,便跟着可汗南下劫掠。
等抢到了足够的粮食、金银以及女人。
再返回部族。
如此重复。
怎么也不会饿死。
定居湖边就已经算是罕见,何况种田垦地?
“好!”
迎着风,正勒马注视着那场狩猎的颇黎,看着那小子手里的麝香鼠,嘴角不由勾起一丝弧度。
那东西生性谨慎,藏在芦苇荡里。
一入冬,就钻入沼泽泥潭底下。
想要捕猎极为困难。
而且,一般而言,麝香鼠最多也就巴掌大小,这头竟然能长到这么大,实在少见,至少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
今日他们的目标可不是几只老鼠。
而是被誉为鱼海第一珍的鹅喉羚。
为了狩猎这群羚羊,他们冒着风雪足足等了三五天,好不容易才将它们驱逐进了沼泽地。
不然。
在戈壁和湖滩上。
想要猎杀他们,难如登天。
即便是部族里再有经验的老猎户,面对它们也束手无策。
但如今嘛。
颇黎脸上挂着笑容。
“都打起精神,莫要走脱一只。”
“是。”
一行人轰然回应。
虽然入冬之前,部族里就已经囤积了足够的食物,足以让大多数人熬过这场寒冬,但这种年头,谁又会嫌弃食物少?
何况。
这可不是一头两头。
足足十多头鹅喉羚,够他们部族大半年的粮储了。
嗡嗡嗡!
几乎是他下令的刹那。
沼泽边,弓弦颤动声如风雨,箭矢更是犹如黑云般从天而降,与之前在戈壁上狩猎沙狼时的方式截然不同。
毕竟,沙狼浑身上下,最为值钱的就是一身皮子。
哪怕只是稍有破损,价值都会大打折扣。
所以老道的猎人都知道,狩猎沙狼时,会专门瞄着它们的眼睛去,从左到右,直接贯穿狼头。
如此才能最大程度的让整张皮子保存完好。
只不过。
不是谁都能练得出这种神乎其神的箭术。
整个突厥部,年轻一辈里,也就颇黎能做到这一步,而且还不是次次都能成,十中三四,也能称作神射了。
毕竟,胡狼本就是出了名的机敏矫捷。
快速追猎中。
一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