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两步,打量稍许,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下就没有人,往他的小电驴上面放鲜花了吧?
跨上小电炉,一路风驰电掣,不久就抵达小区,将小电驴停入车库。
夜色已经逐渐深沉起来,道路边伫立的路灯,氤氲着橙黄的光线。
余欢外套两边的口袋里,插着连卷式垃圾袋,拉下卷帘门锁好,怀抱着盒装电暖炉上楼。
打开家门,注意到此际墙上挂钟的时针与分针,已经相叠于七点的位置。
待到分针逐渐向右移动三十个小格,余欢已然下完厨,坐在餐桌边吃起了红烧鲫鱼。
此外,还配了一小叠油菜,身前香喷喷的米饭,在冒着袅袅热气。
刚吃了半碗饭半条鱼,一边的手机震动着响起来电铃声。
余欢看到屏幕上显示的‘狗子’二字,立刻接通电话,并开启扬声器。
“喂!欢儿你在家吗?”
听着谢苟华大剌剌的声音,余欢咽下嘴里的米饭,笑着回应:
“在的,你到小区门口直接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行,那我马上就过来了啊。”谢苟华的声音带着笑意回荡于客餐厅。
“O了。”余欢夹一筷子油菜送入口中。
电话“嘟”一声,被干净利落地挂断。
余欢迅速加快干饭的节奏,不到三分钟,碗中的食物便被他一扫而空。
他起身手脚麻利地将碗筷涮洗,收拾一番厨房。
不待谢苟华的电话催促,他已戴上帽子,轻轻拉低帽檐,提前缓步出门。
以免刚吃完饭,到时候快步跑得肚子疼。
虽然此身才二十出头,但已颇具养生之道,在新世纪医疗条件的加持下,真得活得九十九!
冬日的冷风在夜晚更加肆虐,小区内部道路显得格外冷清。
遛弯的大爷大妈和遛娃的家长都已躲回家中,只有路灯下,余欢的影子在独自袅娜地舞动。
闲适地穿过一盏盏昏黄的路灯。
不多时。
他站在门岗边,与里面坐着看报的大爷,随意拉了几句家常。
‘你吃了吗’之类的对话完,直接切入正题说:
“我家里有个房间准备做隔音,等会有辆面包车送材料进来,需要您放行一下。”
“好。”门卫大爷不假思索地答应。
余欢嘴角噙着笑意。
就在这时,他不经意间瞧见一个身穿毛呢大衣的富态中年女人,脸盘圆润,一头时髦的离子烫卷发。
她正牵着一个约摸四五岁的小男孩,通过行人通道款款走来,另一手还提着袋水果,里面放着两个圆滚滚,瞧起来像是石榴。
余欢认出了这位曾帮他们办理过车辆出入通行证的熟人,还是丈母娘的同事兼朋友。
虽然只有一面之交,但她的形象在余欢心中却留下深刻的印象。
毕竟人家给他们帮过忙。
住这么久,在这个难得的碰面时刻,他热情地向之打了个招呼:“琴姨!晚上好!”
三步开外的琴姨闻声转过头来,脸上涌现出一丝疑惑。
余欢见状忙不迭地微微扬起下巴,拉高了一些帽檐,好让橙黄的光线完全照在脸上,让对方更能看清自己。
“噢!原来是小余啊!”琴姨定睛仔细瞧了瞧,疑惑的表情顿时烟消云散。
她牵着小男孩转过身来,行到余欢近前。
低头对脸盘同样圆润、一看就是亲孙子的小男孩叮咛一句:“阿树,快叫叔叔。”
阿树扬起大脑袋,用充满稚意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位高挑的男人。
然后,脆生生地喊道:“帅叔叔好。”
闻听这稚气未脱的声音,前面还自动加了一个形容词。
余欢粲然一笑:“帅弟弟伱也好。”
“帅叔叔确实是帅叔叔,但帅弟弟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