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梅骂人,果真是连珠炮一样。
她根本不在乎今天是女儿的婚礼,叭叭叭,口沫横飞,骂得庄兰馨毫无招架之力。
庄兰馨作为情妇,本来就是底气不足,节节后退,只能暗示女儿和其他合伙人一起上。
所谓合伙人,就是宋秀岭的情人和私生子女。
罪魁祸首宋明月巧舌如簧,说服他们原谅自己,继而同仇敌忾,连四岁的私生子都抱来博可怜,他是小孩子,需要足够的金钱来供应良好的教育。
以前凭儿子赚生活费,博恩宠,现在都把未成年的儿女视为烫手山芋。
年轻未生育的小情人早就另外找了金主,年轻已生育的就没那么容易了,特别有钱的富豪什么样的干净情人找不到,找她们这些当过别人情妇的?钱不是很多又想包养他们的中产男人则是谁也不愿意多养一个拖油瓶,还是宋秀峰仇人宋秀岭的种。
当妈的倒是想把未成年孩子扔到宋家然后一走了之,可惜吴艳梅早有预料,死死地扼制住了她们的咽喉,威胁她们敢这么做的话,立刻就把孩子送到她们父母手里,让她们家乡的父老乡亲都知道她们在外面给人当情妇,然后臭名昭著,一家子都抬不起头。
按照法律,监护人先是父母,接着是祖父母,最后才是兄姐。
开玩笑,扔到宋家,扔给她儿子女儿,扔给宋秀岭前妻的儿子吗?不够恶心人的。
吴艳梅之精明果断,远非这帮人可及,而且她还心黑手狠,否则那么多人也不会汲汲营营二十余年,都没有一个人可以取代吴艳梅当上宋太。
无意间瞥见陆晴晴,宋明月忙招呼大家去求她说情,请宋秀峰高抬贵手。
只要宋秀峰和宋秀峦松口,他们就可以不用还债。
已得到的财物被收回,并且债台高筑,压得他们快喘不过气了。
如果没享受过奢华的生活倒还能忍受现在的清贫,偏偏享受过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们过惯了不劳而获的生活,已经不愿意靠自己奋斗了。
“陆小姐,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们都姓宋,一个宋,一个祖宗传下来的,你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衣食无着。以前的事情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不应该承担还债的责任。请你跟二叔说一声,就放过我们吧,我已经知道错了,再也不会在采访时为难宁女士了。”
随着宋明月开口,其他人纷纷开口。
“是啊,是啊,陆小姐,我儿子才四岁,我们不能一无所有啊!”
“求求你,陆小姐,你们家大业大,就别逼我们了吧?我们那点钱都不够你们捐出去的零头,对于我们来说却是活下去的希望。”
“陆小姐,我是你妹妹,亲堂妹,你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不要让我们去住贫民窟!”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陆小姐,不管怎么说,在骨血上,我是你的堂兄,传宗接代还得靠男丁,娘家有兄弟撑腰,你在婆家才不会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