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跟柳书殷两个人来到了那家西餐厅。
蓝田走进去之后,眼睛随意的一瞟就看到了,白色楼梯处,靠着静雅窗户绿萝旁的沈濯。
她的眼睛瞬间就亮了,顺带着整个糟糕的心情,也缓和了过来。
“沈濯~”她垫着脚尖,冲着那个方向挥手。
蓝田拉着柳书殷直接上了二楼,站在了沈濯面前,还超级自来熟的坐到了沈濯和乔念那一桌。
“沈濯,这几天你去哪儿了?从我家走后,你在也没联系我?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我在你楼下等你,都不见不到你人?你去哪儿?有这么忙吗?”
柳书殷直直的站在原地,她近距离的看着沈濯,看着这个令她在繁沪市,每晚想到快要窒息的男人。
她不由得抿了抿唇瓣,他穿了一身得体的西装,里面的白衬衫配着浅蓝色条纹领带,精致的腕表戴在他麦色的手腕上,伴着他那双青筋涌起后背,更衬托出一个成熟男人的气质。
柳书殷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从衬衫、领带到西装,从色彩、材质到光泽度进行对比,然后又到古铜肤色,身材伟岸,五官轮廓,以及到他现在的优雅举止。
完全不能用俊美绝伦来形容了,似乎在她跟他分开的这半年里,他的举手投足间,都尽显出那种成功男人的魅力。
真的是验证了小说中的那句话,我愿意用一千万年等待,你初春暖阳般的绽颜一笑。
沈濯对于蓝田一连串的输入,置若罔闻。
乔念被她这样一问,吓得小手紧紧地挽着沈濯的胳膊。
沈濯那双幽暗深邃的眸子中,似乎渗透了冰,他单手握拳,强忍着怒气没有对着蓝田发出来。
“sir, is this your friend?”(先生,这是你的朋友吗?)
这个时候,坐在一旁的那个肤色较浅,身材较瘦,眼睛较大,眼睛发蓝,面部有立体感,嘴唇薄的白种人对着沈濯问道。
“a one-sided retionship is not nsidered a friend。let&39;s ntue talkg about our ic”(一面之缘,算不上朋友。我们继续聊我们的话题)。
这还是柳书殷头一次听到沈濯说英语,标准的伦敦腔,一点都没有夹在他们大沈庄村的方言感。他这一句英语抛出来,若不是看清了沈濯这个人,真真正正的坐在她的眼前。
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此时正在用英语交谈的人,竟然是昔日那个跟自己朝夕相伴的男人?
她的脑海中,顿时响起,那日沈濯对着沈一诺说过的话。
“把你那个什么同学叫来,我给她补英语。”
“三哥,你会英语?”沈一诺当时还特意问了,还是那种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柳书殷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她现在是信了。
原来沈濯的改变,不仅仅是改变在形式上,还改变在思维上。难怪他会在灯下画图,难怪他会在灯下学习。
他还会做好吃的饭菜,给她和小白吃,他还会赶着驴车进城卖菜……包括,他说要在繁华路盖房子的时候,她当时还觉得,他要是想要盖房子,在大沈庄盖便是。
可却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用了半年的时间,把这一片荒凉的土地,真真正正的变成了繁华。
柳书殷看着他怀里的女孩,是昨天从这里下来的那个女孩。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就是沈氏集团里面那些人所说的乔家千金。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这话一点也不假。
柳书殷在看这个女孩的时候,她不觉得在心里,开始拿着这个女孩,跟自己对比起来。
好像看上去,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年纪,但是,从这个女孩的眼神中,她发现这个女孩满眼都是沈濯。
在这个女孩的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