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文柏竟然主动提出来要陪我逛街——说实话,我很意外。因为在我的认知里,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不喜欢、甚至是讨厌陪女朋友、妻子一起逛街的,怕麻烦似乎是男人们的天性。从我们认识到现在,将近四年的时间,我们俩也只是在刚开始的时候、不抱有任何目的的、只是为了开心而出去过一次,就是去宠物店的那一次,抱回来了一只叫“牛奶”的萨摩耶。
一晃几年过去,牛奶已经从当初那只娇软呆萌的小奶狗,长成了一只成年的大狗,它站着的时候,高度都差不多快要达到我的大腿根部了。只是因为带它回来之后,义文柏和我因为各种原因,经常不在家,所以牛奶和我们两个并不亲近,但是它和别墅里的佣人相处的都不错。
我和义文柏带chan(当初在米兰收养的那个小男孩)回国之后,chan和牛奶便成了彼此最要好的小伙伴。
而在三年前,义文柏还只是我的男朋友,我也只是他的女朋友,可是现在,因为一张结婚证书,义文柏却可以自称是我的“丈夫”了。说起来,这种感觉还真是十分微妙。
“你确定,要陪我逛街?”我觉得还是应该再向义文柏确认一下,免得他到时候会反悔。
“当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更何况,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义文柏老神在在,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为自己做出了一个多么可怕的决定——和女人一起逛街啊!对于男人来说,这难道不该像是噩梦一样可怕吗?义文柏他这表现未免太云淡风轻了吧?
不知道义文柏到时候会不会露出一副苦瓜脸呢?我竟然开始期待起来,希望午饭时间快点到来了。
忽然之间,我灵光一闪,提议道:“干脆我们出去吃午饭好了,正好也能顺便回味一番阔别已久的省城的美食,你觉得呢?”
“听你的。”我就知道,义文柏一定不会拒绝我的,他从未对我说过一个“不”字。
就这样,我们换好了衣服,从车库里提了车,一路往市区而去。
离开了两年多的时间,省城有些地方变化很大,有些地方则还是老样子。大学城外依然是各种宾馆、酒店林立,随处可见甜到发腻的学生情侣;购物中心前面的城市广场翻修一新,抽象派的巨大雕塑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商厦上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即将为我举办的展览会的广告……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到既陌生,又熟悉。
把车停在地下车库后,我们乘电梯来到了顶层的西餐厅。餐厅里环境优雅,花香袭人,如流水淙淙般悦耳的钢琴声从餐厅中央传来,进进出出的人们都穿着得体,轻声细语。我喜欢这样的环境,这里的安静总是能让我焦躁的心情很好的平复下来。不过更多时候,我还是更喜欢热闹的大排档。一边喝着冰饮,一边吃着路边摊,看摩肩接踵的人群,萦绕在鼻端的是烧烤架上的金黄肉串散发出来的扑鼻香气——这样喧闹的环境与烟火气,让我很有安全感。
只可惜现在时间还早,不然的话,我一定会拉着义文柏去大学城外的夜市大快朵颐,而不是来这间省城最顶级的西餐厅。
在国外待了两年多,我依然没能习惯半熟的牛排,肉饼中间新鲜的血色会让我食欲全无。义文柏也了解这一点,点餐的时候,几乎是完全按照我的喜好来。
等待的时候,忽然有waiter推着餐车走过来,餐车上摆放着一小块蛋糕,还有一大捧玫瑰花。看到这些“装备”的第一眼,我下意识的就以为,大概又是哪位男士,打算用这种方式,向自己的女伴告白或是求婚。正打算暗搓搓的凑个热闹时,餐车就在我们桌旁停了下来。我呆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一脸平静的义文柏。
直到服务生把花束和蛋糕摆放在我面前时,我才真真正正的回过神来,“这是给我准备的?”
义文柏点了点头,“怎么样?喜欢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