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被缚在电椅上的人影听得此话,身躯猛然一震,继而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那血光凛凛的眼珠子以古怪的角度骨碌碌地转了一圈,最后定在了跟前的林楚歌身上。
不过两秒钟时间,他好似便认出了跟前这个讨厌的女人。
自己上一次长时间的休眠,还是要拜跟前的这个女人所赐。
意识到了自己的“仇人”降临,“路世骁”两腮边的骨骼陡然发出了吱嘎吱嘎的声音,好似是在用力地磨牙。
倘若没有这把该死的电椅,他此时此刻早就已经冲上去,活生生地将跟前这个耀武扬威的女人给一把撕碎了。
先拿她做什么好呢?
先把那该死的眼睛给挖下来,就用自己的手指头,一点一点地抠,这样才能够挖得赶紧,挖得舒服。
他最讨厌这个女人用那种鄙视又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自己,好像他在她的眼中永远是一个进化未完全的野蛮人,哪方面都不如主人格的败类。
所以,把她的眼睛挖掉,自己就看不到了。
其次,再把她的舌头给拔了怎么样?
上一次她处处对自己冷嘲热讽,便是为了让他动怒,意志力不稳间趁机偷袭。
自己便是着了她的道儿,所
以才会沉睡这么长的时间。
如果把她的舌头拔了,她以后便不会那样伶牙俐齿了,也不会总是对着他说“你永远都不是路世骁。”了。
凭什么?
凭什么只有那个家伙是路世骁,而自己明明跟他共用着同一个躯体,在同一处皮囊下生活,自己就非得不见天日?自己就不能够成为真正的路世骁?
这是谁规定的?
所以,为了杜绝这等隐患,还是得把这个女人的舌头给拔掉,这样他的耳朵边才能够舒服一些。
接下来呢……
他还很喜欢她的那双手,长得是真漂亮,骨肉均匀,指节分明,指甲盖上还点着粉粉亮亮的玩意儿,也不知道是什么,但他觉得很好看,好看到让他想要一个个拔下来,好好地欣赏一番。
并且,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这双漂亮的手底下,那手部的骨骼会不会也是一样的优美?
林楚歌只感觉自己的通身都好似被跟前的男人扫了一遍,随即清晰地从他眼中望见了疯狂而兴奋的光芒,似乎已经在他的臆想中,将她生吞活剥了一般。
有那么一瞬间,林楚歌几欲作呕,只狠狠地瞪了跟前的男人一眼。
分明是同样一张脸,为什么
给人的感觉会是这样的天差地别呢?
路世骁虽然为人冷淡,但到底是一个正派君子。站在那里时,便好似芝兰玉树,让人神清气爽。
然而眼前鸠占鹊巢的“路世骁”,却像是一个极尽猥琐之能事的男人,正望着她舔着嘴角,看上去像是见到了什么美味的食物一般,馋得要命。
她自然也猜得到,那所谓“美味的食物”,正是她自己。
林楚歌忍耐下心中反胃的恶感,继而对着跟前那顶着一张英俊的脸皮,却专门做一些狰狞猥琐的表情的“路世骁”,声色冷得好似一块寒冰:
“我还以为你休眠的这段时间,多少会有些长进。不求你会跟他学到几成的像,但只要让人至少能够觉得你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头披着人皮的怪物野兽,便也已经算是你努力过了。倒是没有想到,都已经这么长的时间了,你却还是只会吐舌头瞪眼睛,像一头可怜的狗。”
倘若仅仅是在跟一个变态对话,她内心实则也并没有太大的波动。
错就错在,自己跟前的变态,偏偏披着的是路世骁的皮。
路世骁有轻微洁癖,一向注意自己的仪表问题,出门时西装上永远不会有一丝一毫的
多余褶皱,白衬衫的领口袖口,也从来都没有变黄的时候。
然而这个人……仅仅是在无故强占了路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