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样的冷淡?
相比起来,会山盟海誓,会无限次地许下厮守一生的诺言,说话好听,皮相也称得上奶油小生的张兴言,显然才是原先的林楚歌会喜欢的类型。
然而如今,她才终于明白过来。
这个家伙哪里是不会说情话……
他说起情话来的时候,分明是要了女孩子的心肝好么?
更何况,每一次想起他流露出的温柔是只限于自己的,她便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欢喜起来。
她从来没有被人好好地对待过。
但现在有了。
情之所至,以至于林楚歌盯着他的眼睛,第一次动情地正正经经说道:“老公,我爱你。”
她实在是太喜欢跟前的这个男人了。
从前她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那惊鸿一瞥间,无论如何都没有奢想过,这个男人未来居然会成为自己的丈夫。
更难得的是,是爱自己的人。
路世骁显然是被她突如其来的火热表白引得微微一愣,而后只转过了脸去,淡淡地道了一声:“嗯。”
就这样?
难得表白一次的林楚歌见到这等冷淡反应难免有些失望,正要继续逼他也说出那三个字时,只见那个别过脸的男人露出的耳廓,如今竟薄染上了丝丝缕缕的可疑绯红。
咦?
她讶异地盯着那片绯红数秒,陡然反应了过来,不受控制地爆笑出声来,毫不留情地大声戳穿他:“路世骁!你害羞的时候还会红耳朵啊!”
路世骁:“无聊!”
林楚歌却并不罢休,只攀上了他的肩膀,强行不让他继续逃避自己的视线:“有没有人说过,你害羞的样子真的超级可爱?”
“……”
“诶?为什么不理我?难不成害羞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
“你不爱我咯,妻子大胆跟你掏心掏肺地表白,而你无动于衷,一定是外头有狗了。”
“……”
“嘤嘤嘤我的日子过得好苦啊!”
林楚歌继续皮的结果,就是被面红耳赤的路大总裁闷声不吭地打横抱起,扔到了卧室的床上。
神志恍惚时,林楚歌听得男人附上了她的耳畔: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