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回奔波的疲惫,并没有引起叶怀安睡意,躺在床上的他,回想起这两天的经历,心里隐隐约约,有种无比强烈的急迫感。
这种急迫感,自然来自缺钱!
在很多事情上,他知道自己做得不够好,更不够完美,他总把自己代入上帝视角,却从来没有,认真思考细节问题。
说到底,自己上辈子,其实也是凭借那点小聪明才走到那一步,而现在,这种脚踏实地干事业,却一眼看出叶怀安的缺点。
或许这种小缺点,在肖春兰眼里,并不意外,因为叶怀安毕竟还是一个孩子。
是呀,在别人眼里,叶怀安现在做的这一切,已经够惊世骇俗了,可对于叶怀安来说,太失败了!
好在还有肖春兰在他背后助推了一把,一切还在把握中。
这一夜,他胡思乱想许久,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五点不到,叶怀安便已经起床,外面还一片漆黑,他摸索着点上煤油灯。
洗漱过后,叶怀安从背包中拿出一些吃食,这是昨天市里二舅买的,让他带回来给小建科。
叶怀安推开小建科的房门,把零食放在他床头。
看着黑暗中,那张小脸,叶怀安不由感慨,这才是穷人家的孩子,才十岁不到,就自己一个人喂鸡做饭上学,家里连一个爹妈都没有。
叶怀安悄悄关上房门,提起书包,拿上手电,吹灭煤油灯,悄悄出门了。
他肩上,还扛着一袋二十斤的大米,他现在饭量大,每个星期,都得背上一袋大米去学校,不过二舅家的稻谷也快见底了,估摸着还能吃上两月。
他兜里现在也没多少钱了,上次自己只留了三百块钱,剩下的全投批发街了,每次去市里来回折腾一回,就得花七八十块,吃食堂每天还得一两块钱。
叶怀安心里也蛋疼呀,明明自己过得还不错的,靠着贩卖脐橙的两千多块钱,足够自己胡吃海塞三年了,但是自己就是喜欢作,先是帮助沈艳清母女,又脑壳一热,准备开制衣厂,现在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
当然,这些只是想想,现在做的一切,叶怀安一点也不后悔,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沈艳清母女,既然出现在自己生命中了,那自己必须救,这是原则!
打着手电,扛着大米,背上还背着书包,叶怀安一个脚印,一个脚印,朝学校方向走去。
其实这一切,叶怀安觉得还不错,在无人的黑夜,从黑夜到黎明,就这样一直往前走,他还能独自思考人生,也不觉得时间流逝。
这条路,上辈子他已经走了三年,这辈子重新走,仿佛回到了从前,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不用去思考前方的路如何走,就能凭着感觉,一直走下去,直到终点。
路还是那条路,人还是那个人,可心境却早已经变了。
少年时,那种急切到达目的地的心境,早已经消失,如今剩下的,只有品味这不同的人生!
回到学校,已经差不多九点,第一节课已经开始了,叶怀安进了教室,见到班上还有好几个座位是空着的。
不过他一点也不奇怪,这一个镇,就一所初中,最远的学生有近四十里,还是山路,很多早上三四点起床赶路的,到达学校已经八九点了,丝毫不稀奇。
重新回到熟悉的环境,叶怀安心里的那种急躁,也终于淡了一些,刚坐下,对面黄大胖同学就凑到他身边,用日语喊道。
“叶桑,早上好!”
叶怀安白了他一眼,一边放下书包,一边用日语回道。
“黄君,你早餐是不是吃了韭菜盒子了?”
黄大胖日语显然还没达标,支支吾吾半天,憋出来两个字!
“纳尼?”
叶怀安无奈摇了摇头,指着他牙缝上那绿油油的韭菜叶。
黄同学顿时明白过来,连忙左右张望,低着头,开始剔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