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航从事这个工作的最主要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家里有钱而已。
当时那个年代。
他也不过是一个厂长的儿子。
虽然说厂长是拿着固定公司但是毕竟父母是双职工。
所以说也给他留下了一笔不小的积蓄。
但是他学习成绩并不好,上到初中之后也就辍学了,那个时候也不兴考大学。
之后改革开放的浪潮兴起来了之后,拼着一股敢打敢想的劲儿他直接就下海了。
做的是倒卖的生意。
当时磁带和录音机的销量,都是直线上升的,当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时,就对于精神上的追求也越来越明显。
几乎家家里面,拥有一台录音机或者是一台电黑白色的电视机。
但是在那个年代的时候大家还是用票的,都是有固定的票数的。
尤其是像这种磁带的票,还有录音机的票,电视机的票都是极为的珍贵,甚至自行车也是要票。
但是王启航就凭借着这些倒卖票,还有因为市场的宏观调控以及微观调控。
两个地方不同的差价,像是在沿海地区,这些录音机跟磁带的价钱就相对于较低,但是倒卖到内陆之后,它的价格就会上涨上一倍。
最开始这些东西还叫做投机倒把,是大家所唾弃的,甚至还会抓起来。
批评教育更严重着的还可能会入档案,但是经过经济的不断发展。
市场经济也开始兴起来了大家的个体户也就做起来了。
那个时候,从海外传来的星星的流行歌曲而且随着彩电的扩展,很多的流行歌曲各大进去开始纷纷的在荧幕上展现出来。
cd机的发展,更是让他小赚了一笔立马就成立了娱乐公司签下了好几个摇滚的乐队那个时候,可以说是港风的极为流行的年代。
慢摇滚正是那个时候盛行的。
但是他的公司也仅限于上升到可以赚一小笔,本来就想就此摆烂的。
这能赚一笔就是一笔若是上市不了。
再把所有的一人打包,直接全部将他们的经济约签走,这样也是稳赚不赔的。
“若是在说的不要脸一点。”
喝上头的王启航打了一个饱嗝说道:“我当时跟他们都签了天价的解约,若是他们不愿意的话要跟我解约,即便是闹上法庭也得赔我一笔不小的解约费。”
“这样的话我也是稳赚不赔的”
沈昶笑了笑。
像这种霸王条款的话即便是在沈昶那个年代也不少见。
比较小的娱乐公司若是想签一个男团女团这样的。
会一次性签上三十个甚至上百个。
但是能出来的也只能有那么几个而剩下的那些。
就只能干耗着。
一个解约就要50万。
“商人逐利,这本来就是惯性思维,我也没有办法说你什么。”
“但是以后这件事,不可以再做了”
沈昶对待生意上面,一直都是非常的沉稳几乎很敏锐的都能察觉到市场。
上次。
李一仁说沈昶在下北的那些事情听到他一愣一愣的从来都没有想过。
他能直接开总统套房一开就开好几间。
是指还买了地皮。
然后开了酒吧,还说江那里打造成给女团们打歌的现场。
现在他们的女团已经发展到很多城市就都知道了。
而且专辑的销量也是非常的好的。
几乎都已经赚来了将近有三四百万的,版权费。
甚至是说女团代言这些东西所分成的利益之类的加起来一共有500多万。
经营的100多万之外,还有给女团分的红光是分这些钱,他和沈昶能一次性一人分200多万。
所以说下一个目标就是去看演唱会合各大地区去谈租场地然后备案。
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