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就很好玩!
金克丝对此很感兴趣。
“你不行,你还有其他事情要做。”马可斯拒绝了金克丝,“近两年底城出现一个新兴帮派,叫野火帮,只跟希尔科的势力作对,神出鬼没。
我怀疑这个帮派跟你们另一个小伙伴有点联系,所以你接下来的任务是潜入底城,尝试跟他们接触。”
“你是说艾克?”克莱格瞬间就猜到马可斯所说的那位‘小伙伴’是谁了。
跟金克丝他们关系最好又有能耐在底城建立起帮派的,除了艾克之外再无第二人选。
“没错。”马可斯说道:“那黑小子对执法官有很深的敌意,如非必要,你们三个暂时别跟他接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毕竟你们现在……还有一重皮城执法官的身份。”
他们要是不小心打起来,那乐子可就大了。
艾克这五年的成长一点都不比他们任何人差,要不是他的原则是只破坏希尔科的生意不伤及人命,这些年希尔科的手下不知道要死多少。
“听起来像躲猫猫?”金克丝一根手指抵着白腻的脸颊,抬眼想了想:“小不点玩任何游戏都没赢过我,这次也不会例外!”
“嗯……”
马可斯刚要说什么,忽然表情一滞,抓住金克丝的手指喝问:“你什么时候把指甲染得这么花哨?像什么样子!”
金克丝的手指细长白皙,指甲修剪得特别整齐,本来非常好看。
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给涂满了花花绿绿的颜料,五颜六色,争相斗艳。
跟原著中喜欢暗淡、深沉色彩的金克丝不同,现如今她的指甲全是明艳的色彩,倒是显出她的心态比原著要光明得多。
“难道不好看吗?”金克丝委屈巴巴:“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呢。”
看着她这副表情,马可斯就算有再严厉的话也说不出口,无奈妥协:“你开心就好。”
“嘻嘻。”
金克丝瞬间多云转晴,抱着马可斯的脖子大喊:“怪人是世界上最好的怪人!”
马可斯心里狠狠吐槽,感情‘怪人’这个称呼竟然是褒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