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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食恶果(1 / 2)

“好,我不得不承认你的修为的确很不错。”

高江从惊愕转变成了平静:“竟然能够降服住我抓住的这些鬼魂精怪,你的确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人。”

“我的修为不需要你来承认。”

殷司站在高江前方不远处:“不过我倒是想问问你,你想对我手底下的人干什么?”

“手底下的人?拜托,这可是一只妖怪,我杀一只妖怪又怎么了?”

高江得意洋洋的说,似乎是吃定了殷司根本没办法对付他。

自古以来,降妖除魔乃是正派的本分。

不管是好妖坏妖,只要是干涉到了人类的生活,一般情况下都会一视同仁的解决。

只有部分善良的修道之人,才会选择把那些善良的妖精给放走。

绝大多数的人,哪怕是正派人士,都会选择对所有的妖怪一视同仁。

不为什么,毕竟正派人士也是需要吃饭花钱的,这些妖怪就是他们金钱的来源。

所以降妖除魔的口号喊了几千年,从来都没有变成降坏妖除恶魔。

这已经是一个潜规则了,谁打破这个潜规则就会受到所有人的口诛笔伐,乃至于武力诛杀。

这也是为什么神话传说之中那些与好妖怪为友道士最后都没有什

么好下场。

反正就是那么一句话,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是你一开始占据了道德的最高点,以道德最高点的方式来做任何事——不管是好事坏事,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有什么太坏的下场。

意味着关乎着所有人的利益。

总要有人借着正义的名头去做事,不管是做好事做坏事,这个正义的名头绝对不可丢失。

如果有人想要败坏正义这个名头,就会被群起而攻之。

高江如此得意,就是认定了殷司不敢去扳倒这个正义的名头。

“你说的可真好,这个理由竟然让我没有反抗的余地。”

殷司轻笑一声,淡淡的说。

“所以啊……”

高江用手轻轻擦拭着匕首,眼神挑衅的看着殷司:“这个时候你不应该阻止我,反而应该过来跟我帮忙才对。”

“老板……”

方妍虚弱的说:“那个人的皮是高江剥下的,他现在身上就套了两层皮。”

方妍听见高江说的话,觉得自己应该没救了,但怎么说总要在死之前把这件事给说出来。

“是你?”

殷司立刻看向高江,尤其是看向他的胸前。

高江立刻收拢了衣服,把胸前的痕迹给遮住:“我说老板,你该不会相信一个妖

怪说的话吧,妖怪都是邪恶的,为了正义,你就不应该相信妖怪说的任何话。”

“为了正义啊……”

殷司不屑的嗤笑:“就你这种人也敢说正义这两个字?”

正义,在有的人眼里是理由,是名头。

在有的人眼里,是他们一直所追求的理想。

很明显,殷司属于后者。

高江眼神中一阵慌乱,索性也不遮掩自己胸前的伤口:“那又怎么了?我不说正义又如何?没错,那个人是我杀的,皮是我剥下来的,可是你又能奈我何?我可是人,你作为一个道士不应该杀人。”

鬼有鬼的规矩,人有人的规矩。

鬼的规矩是地府的律条,人的规矩是人间的法律。

人间法律禁止杀人,殷司必须要遵守。

殷司淡淡点头:“没错,人有人的规矩,我的确杀不了你。”

“所以这个时候你应该报警。”

高江脸上的笑容非常犯贱:“可是普通人又怎么会相信我用术法杀了人呢?所以就算是你让人来抓我,也起不到任何的作用,我照样可以逍遥法外。”

殷司深以为然的点头:“你说的大道理都很不错,我非常认同。”

方妍头一歪,彻底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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