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梦想的职业,就是当一名小说家。
不是那种写严肃文学的文学家,而是写网文的网络写手。
然而直到庄明歌真正进入大学后才知道,原来中文系不是学写作的。
哪怕到了现在,庄明歌都清楚的记得。
如今讲台上正站着的,那名身为他们班主任的中文系老教授,在第一堂课时说的第一句话:
“中文系不教写作,也不培养作家,中文系教的是如何评判一部作品是不是好作品,如果你是为了当作家来的中文系,那么恭喜你,来错了!”
当时的庄明歌,心态整个就裂开了。
不过这两年,他在中文系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至少这个中文系老教授那毒辣的言辞,让他学去了不少。
“今天上课之前,我要先公布一件事情。”
老教授看着台下的一众学生们,脸上带着和蔼的微笑说道。
“今天我们班来了一名转校生,是个鹰国人。”
听到老教授的话,庄明歌不由想起了他身在鹰国的女友斯嘉蒂。
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把他给忘了。
“班上的男生们,恭喜你们,这次来的是个漂亮的大美女。”
老教授一边说着,一边一脸微笑的冲着门口的方向招了招手:“艾玛,进来吧!”
班上同学们的目光,纷纷望向了门口,其中以女生居多。
你问为什么?
呵呵,当然是因为老教授的那句“漂亮的大美女”了。
不信的话,你在街上大声说一句:“你今天也太漂亮了吧!”
保证会有不少女生回头看过来。
女人这种生物,从出生开始,就已经学会了在美貌上进行攀比。
很显然,今天庄明歌班上的女生们并不是很幸运。
“我的天!明歌,你看到了吗?这也太好看了吧!”
庄明歌的身边,黑虎阿福一脸的猪哥像,用力的捅了捅庄明歌说道。
其实也不怪阿福同学反应这么激烈,艾玛确实有让人惊叹的资本。
如果说,之前还有人对古灵精怪,美貌的天才这样的形容词,不是特别的有代入感的话。
那么看到眼前的艾玛,天才美少女这个词,从此就有了立体的形象。
“大家好,我叫艾玛,艾玛·沃特森,从今天开始就是你们的同学了。”
艾玛大大方方的走到了讲台上,面带微笑的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
用的是略有些生疏蹩脚的中文。
而她那一双美眸,却紧紧地盯着坐在角落的庄明歌。
感受到讲台上艾玛的注视,庄明歌的心中,不知为何,升起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果然,做完了自我介绍,艾玛毫不犹豫的走向了庄明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