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就是忙中出错吧,两个人为了掩盖罪行,匆忙把那颗没来得及掩埋的头安置在high吧的冰柜后,隔天就如常地来到了公司。
一开始,事情的确是按照他们料想的那样,并没什么异常,他们赶到公司后也是照常的办公,而两个人之间打照面的时候也是按照之前那种针尖对麦芒的方式处理的,谁知道就会被闫洁撞破了异常……
“闫洁那天有点不再状态,她在我们公司一直都是以严谨麻利著称的,如果不是这个上面也不会考虑提拔她,毕竟像她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想提拔,自身没点服众的东西不行。”彭友旭这人对闫洁的欣赏还是有的,所以在提起闫洁时,眼底总会时不时闪过一丝类似于欣赏一样的东西,可欣赏也只持续了一秒,很快就被另一种咬牙切齿的感情所替代了。
手上铐着手铐,想自由活动显然是不成了,埋下头想摸摸鼻子的他尝试到一半,猛地意识到自己这样实在是不好看,于是中途改道,把那只试图挠鼻尖的指头改成了抠手。
“马驰比我年轻,心理素质也比我好,我那天进到公司就一直试着找机会和他说道说道的,始终都没合适的机会,我知道他是怕我露馅,可谁想到最后他妈的露馅的会是他。刚好那天部门和部门间有几份文件要签,闫洁因为这个多往他办公室去了两次,一开始都没事的,该签字签字,该拿文件拿文件,可谁知道闫洁那丫头中途居然闹了一出腿软,摔到了地上,她一摔,马驰就要去扶,就是在扶人的时候,姓马的王八蛋发现了闫洁在对着他的西装里出神。”
“你们就是凭这点判断闫洁发现了血迹?”
“不是判断,是确定,除非闫洁是个傻子,不然那么大一片的血迹,她怎么可能看不见?又不瞎。”彭友旭边说边摇头,丝毫不知道在他隔壁那间房里,郑植正为他说的话而微微蹙起了眉。
“这是不是有点不合理?”他低头看了看本子上记下的内容,抬手在头几行里记着彭友旭和马驰他们俩处理车辆和衣物的描述那里来回画了两横,接着就拿起对讲提示隔壁问话的同事提问。
接到郑植指示的警员也十分有默契地做出了相应应答,示意彭友旭对那块血迹大小做出描述的时候自己也不忘做相应的记录,比巴掌大的血迹,长度目测接近二十厘米?
做好记录的警员也疑惑了。
“你确定是这么大一块血迹?”他不信的抬起头,朝着彭友旭比画了一下,“你们为了不被人发现,处理了尸体处理了头颅,然后告诉我衣服里遗漏了这么大一块血迹没发现,说出来你自己信吗?”
被问话的彭友旭觉得自己真的很冤枉,“我没事干嘛拿这个开玩笑?再说了说出来对我有什么好处?是让人多了一条认定是我们害死的闫洁还是怎么的?”
略带哭腔的申诉却有着成立的理由,一开始还在质疑的警员抿了抿嘴,总算给这个话题收了个尾,抬手示意他继续。
挨了冤枉的彭友旭憋屈得要命,眼睛都憋得通红通红的,如果放在以前,这样的锅都是他甩在别人脑袋上的,哪就轮得到他背了。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啊,他不再是一个公司的老总,更没什么可以拿出去做要挟的筹码,此时此刻,除了老老实实交代问题,他没别的选择可选。
认命地长叹一声,他实话实说,“那块血迹真就那么大,顺着老马的西装里子一路朝上,就差怼到咯吱窝了,这也幸好是在衣服里头,如果是在外头,那天我们一到公司就要被发现了……”说着又感觉自己哪里说的不对,赶紧摇了摇头说不对,“如果是在外头,那个2b眼又不瞎,肯定看得见,也不会大模大样的穿去公司了。”
负责问讯工作的是名年轻的警员,虽然年轻,经验却不浅,彭友旭几句话讲完,他很快就找到了不对头的地方。
“你们说穿过的衣服已经被处理了,马驰又怎么会把沾了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