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雷击木完璧归赵,这件事情对我来说,有着道德上面的崇高归属,结果给他一句话整没了。
那种失落,实在是难以言表。
俞千二这时过来安慰我,说得,还了就还了吧,你要是没事的话,跟我一起回去,到时候里面的雷击木你随便挑,别跟我客气。
我说那怎么好意思——我只用一根就差不多了。
俞千二忍不住笑了,说不过你也别觉得占便宜,实话跟你讲,外面追我的这些人都是高手,特别是那个姓王的,连我都不是他的对手,差一点儿就折腾在了他的手里,你跟着我,会有生命危险的。
我无所谓地摆手,认真说道:“前辈,士为知己者死,我定当全力以赴,方才对得起你的信任。”
俞千二与我聊了一会儿,又有些疲倦了,盘腿而坐,开始行气。
我在旁边,有些无聊,便仔细打量那躺在草堆之中的孩子。
说句实话,这是我瞧见过的小孩子里面,长得最漂亮的一个,虽然肉呼呼的,但是黝黑的头发和清秀精致的眉目,都让人感觉得到,他以后定然是个小帅哥。
只是,这孩子突然出现在这里,实在是有些怪异。
他难道就是王堂主口中丢失的那东西么?为什么他是计划中最关键的一步,他一个狗屁都不懂的小孩儿,到底能有个什么毛用呢?
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够在体温达到六七十度的时候,还能活下来。
不过自入行以来,我见过无数稀奇的
事情,追根问底的心思,反而没有那么浓烈,只知道俞千二对于这个小男孩儿十分在意,与我说话的时候,余光还不时瞧向那孩子。
只不过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他的眼神。
这眼神并不是慈爱,不是长辈对晚辈的喜欢,而是一种混杂了崇敬、欣喜和责任的目光。
我多年在外,这点儿人情世故,还是能够瞧清楚的。
我们在那树洞之中,待了一天一夜,主要的原因还是俞千二受的伤,让他不能立刻出发,需要好生休养着,而对于这个,我并没有太多的意见,即便是错过了华族的种植节,我也无所谓。
因为一想到马上会有一根合理合法的雷击木,给我做刀鞘,而拥有了这玩意,我就能够温养破败王者,让它成为一把引雷神剑,我的心中就满是激动。
若是我能够如同杂毛小道一般,练成那神剑引雷术,到时候别管是什么蒯梦云,还是祭祀长老,我都无所畏惧。
长剑朝上,老子用雷劈死你。
轰隆隆!
沉浸在这样的迷蒙中,我忍不住都笑出声来,至于华族的想法,我实在是无法顾及。
一直到了次日入夜时分,俞千二方才将孩子抱入藤筐背篓之中,用藤条将他固定之后,跟我说走吧,我们回蝴蝶谷去,这孩子身上中了热毒,又被那帮人弄了点儿手脚,只有回到生命古树,我才能够让他活下来,否者半个月之后,他就会被热毒烧坏脑子,变成一个傻子。
啊?
这么可爱的小孩儿,若是成了傻子,那岂不是太可惜了?
不过经他这么一解释,我也知道了小孩儿为什么会这般的热,而且还一直昏迷不醒。
原来是中了热毒,还被动了手脚。
真可怜。
我让俞千二在树洞之中等待,
而我则掰开密密麻麻的草丛,走出了外面来,瞧见经过昨夜一闹,这一片丛林到处都是倒伏的大树,乱七八糟的,好像有人在此大战过一场。
瞧见这狼藉的场面,我的心中不由得一抽搐。
那个姓王的堂主,也就是金丝眼镜,真的是不可貌相,如此斯斯文文的人,一旦发起疯来,着实有些让人惊惧。
我若是面对这样的家伙,能够战而胜之么?
又或者能有还手之力么?
我不知道,舔了舔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