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的阳台下,我对着谷琛说道:“五分钟,有没有什么办法能爬上去?”
谷琛看了看墙面,对我说道:“这面墙很白很干净,而且很滑,这说明经常有人清洁。可墙上没有发现脚印,这说明他们带着脚套。而且脚套很干净,可你看我们脚下的地面。”
我和小刘同时往地下看去。
谷琛说道:“无论这地面有多干净,总归是人走的。所以脚套绝对是这个人在悬空的时候穿上的,也就是说他们有工具,例如飞爪一类的东西,能够抓到那阳台上的栏杆,然后借助绳子爬上去。”
“这样不会惊动刘菲儿么?”我皱着眉头问道。
小刘说道:“如果刘菲儿正在带着耳机玩游戏的话,我想应该是不会听到这声音的。谷琛,我们这里面你的身手最好,要不你来个现场模拟怎么样?你试试能不能用一根绳子,在几分钟之内爬上去?”
还是有点不对劲,刘菲儿就算听不到声音,一个大活人从阳台上出来,总归能看到,毕竟她是面对着阳台方向的。
模拟是最直观的表现手法,而且刘寅炎有很多仆人,几乎不用我们动手,所有的东西就都准备好了。谷琛用飞爪往上一抛,用力拉了拉绳子,发现能够支撑自己的体重。于是便开始往上爬去。
用一根绳子,单靠自己的臂力往上爬,这实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尽管他费劲了力气,以最快的速度往上,可实际上用的时间也远远超过五分钟。九十度的墙面,而
且是特殊材料做成,很滑,很难用的上脚部的力量。
反倒是下来的时候,谷琛几乎连一分钟都没有用了。
做了这个实验就知道,五分钟想要上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谷琛满身肌肉都做不到这一点的话,那么我想也不会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那会不会是搬了一个伸缩梯子来呢?也不太可能,那样的话目标实在有些大。
我站在阳台下,用手揪着自己的头发,想着如果自己是凶手的话,会怎么做?
首先,我隶属于一个相当专业的团伙,这个团伙不能出一丁点的差错,如果出错的话,很容易会顺着被抓的人找到团伙的所有人。太冒险的事情不能干,所以这个团伙已经踩点很长时间了。
最好的下手时间是晚上,可刘菲儿并不是每天都在家里。她只有每天中午的时候才会回家,有时候,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险的地方。刘寅炎给刘菲儿雇了不少保镖,这些保镖走到哪里都跟着她,可唯独有一个地方,这些保镖不会跟去,这就是刘菲儿的房间。
人往往容易在自认为安全的地方丧失警惕,所以其实我晚上的时候就已经来到了阳台,悄悄的潜入了刘菲儿的房间里面,并且在刘菲儿的床底下呆了一夜,期间,我无聊的时候,随手拿起了一只口红看了看。
中午的时候,刘菲儿吃过午饭走了上来,开始玩游戏。我悄悄的从后面将刘菲儿迷倒,然后将她背在了我的身上。利用绳子,很快便来到地面。我一拽,将绳子收好,这个时候,下面已经有人接应我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带一个伸缩梯子的目标绝对比带一个人的目标要小得多啊。我脑海中忽然想到了一个念头,如果怕被人发现的话,这很简单,收买保安。如果能绑到几十亿身价的富豪,那么收买一个保安的费用
就要低的多的多。
保安是物业负责的,并不特别隶属刘寅炎,所以,现在可以查一查这件事情。
不过现在要看看刘菲儿床下是否有人藏过的痕迹,为此我们又匆匆的来到了刘菲儿的房间。撩开拖下来的床单,往床下面看去。床的高度足够让一个谷琛这么壮的肌肉男钻进去,可能是为了方便打扫而故意这样设计的。
打开手电筒,往里面照去,可以看到床板上方震落的丝丝的尘土,左侧与中间明显较为干净,这说明这个人是从左侧钻进去又钻出来的。进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