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不见,朱迪看上去越发的容光焕发。
她穿着一条Dior品牌的搞定晚礼服,宝蓝色的抹胸式长裙,裙摆上点缀着碎钻,在水晶灯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辉。
一头微卷的长发在脑后盘起一个低垂婉约的发髻,鬓边搭配了蓝钻发卡,整个人显得无比精致,且富贵逼人。
厉北行和厉南浔一起回到苏黎世之后,并没有将朱迪一起带回去。
朱迪是个明星,在这边还有一些代言和推广,暂时走不开。而且,厉北行费尽心思调教出来的女人,当然不能仅仅当一个女明星。
朱迪留在榕城,除了帮着厉北行赚钱之外,还会和榕城富商们频繁交往,并从中打探到唐筝和厉御风的动向。
“唐总,好久不见了”,朱迪朝着唐筝微微笑,眉宇间越发显得俏皮灵动--
要不是唐筝太过于了解这个女人,知道她前前后后的黑历史,怕是也要被她这幅单纯无害的外表给欺骗了。
可惜,朱迪的伪装在她眼里,也不过是跳梁小丑一般都鬼把戏罢了。
朱迪说着,索性举着酒杯朝着她走过来,笑盈盈道:“唐总最近是在忙着发财吧?要不然,怎么一直都没有看见您呢?”
唐筝最近一直很忙,甚至可以说是焦头烂额--
这件事儿朱迪心里明镜似的。
上次的大提琴演奏会上,朱迪一直在台上专心表演,之后才听经纪人说:唐筝,还有厉家兄妹提前离席,好像是因为唐筝带走了一个小女孩。
朱迪对厉家的那些龌龊事了若指掌,听经纪人简单叙述两句,便能猜到事情的大概始末。
果不其然,这些人凑到一起,不出状况是不可能的。
不过唐筝现在能全须全尾的站在这里,说明她,抑或是她身后的那位厉御风本事不小,能让厉北行灰溜溜的回到苏黎世去。
想想也是,要是没点手段的话,当初也不会让她父亲不明不白的死在戒毒所里。
“原来是朱小姐啊”,唐筝微微笑了下:“最近确实挺忙的,除了赚钱之外,还处理了许多琐事!”
说完,话题忽的一转:“朱小姐最近倒是很清闲啊,不但清闲,钱也没少赚。听说上周,朱小姐在荣德府添置了新的住宅?很不错啊,那儿的房子质量很好,又是高档楼盘区,隐私性也很好,很适合朱小姐这样有钱又多金的大明星!五百多平呢,够开大party了吧?”
朱迪的神色一下子变了。
她的确在上周买了房子,为的是在榕城安家。
荣德府在榕城,算是数一数二的住宅区,主打大平层。而且离市区近,算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上班上学都很方便。
朱迪买的就是一套五百多平的大户型,之后好把家人都从苏黎世接过来。
经纪人曾经打趣她:“朱小姐如今也算是衣锦还乡了……”
当年朱经理出事儿,朱家一家老小离开榕城时,可谓是狼狈凄惨。到了瑞士,还要靠着顾平川给的安置费,才能够维持生活。
现在朱小姐回来了,出手便如此阔绰。
但是朱迪比较低调,在榕城的好多事情,都捂着不肯被人知道。
可是没想到,捂着捂着,却还是被唐筝给知道了--
这对于朱迪而言,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唐筝一直在监视着她,或者,是她的身边,有唐筝安插的人!
无论哪种,对她而言,都极为不利。
“唐总消息可真灵通!”
朱迪似笑非笑:“我最狂热的粉丝,仿佛都没有唐总这么关照我!”
唐筝微微笑,朝她举了举杯,意味深长的道:“我可是比朱小姐的脑残粉,还关注朱小姐呢!”
区别在于脑残粉只能在网络上的一些相关信息里,提取到朱迪有关的一切。
而唐筝,却可以切切实实掌握到朱迪的财务和消费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