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御风先遇到的那个人是唐筝。
只不过那时候,她真的太小了,还没有足月。躺在襁褓里,被保姆抱着,除了吃就是睡,连吮手指都不会。
他也贪玩儿,没什么耐心。因为觉着她长得丑,看一眼之后,就再也不肯理她——
倒是错过一段青梅竹马之情!
如果后来,从榕城离开后,可以经常去她家就好了。
那样的话,她或许就不会爱上钟翊,日后更不会有江驰什么事。
“我是先遇到的唐筝!”
厉御风又强调了一遍,之后才说:“后来回到榕城的第二年,你才出生。”
纪雅希愣住,随即扯了扯嘴角,什么也没说。
心里却忍不住在想:她可真悲哀,连先来后到这一理由都没有了。
暂时没人过来打招呼,唐筝忍不住问厉御风:“你头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是不是特别丑?应该让你挺嫌弃的吧?”
厉御风:“……”
丑是真的,嫌弃也是真的。
当然,二十多年后的真香定律,也是真的。
他笑笑,自然是不会承认的:“怎么可能?你小时候就很可爱,比好多小孩走漂亮……”
“骗人!”
唐筝断然说:“我看过我小时候的照片,的确不好看,像个小老头,看着还脏兮兮的!”
而那时候的厉御风,大概白白净净的,是一个又漂亮,又有气质的男孩子。
想到这,唐筝忍不住唏嘘:“我最难看,最狼狈的时候,仿佛都被你给看到了。”
包括她日后坐牢,梳着难看的短发,穿着灰扑扑的囚衣的样子。
她一向爱美爱面子,可是他见到她时,她多半都丑兮兮的。
厉御风搂过她的肩膀,隔着她的长卷发,轻轻吻着她的太阳穴:“胡思乱想可不是个好习惯,而且我比你大,过几年就到了中年发福的年纪了。到时候,还希望美貌如花的唐小姐不要嫌弃我!”
唐筝听了他的话,无端想起男人挺着啤酒肚,大腹便便的样子。
她脑海里勾勒出来的人,身材是臃肿的,可是脸却依然是帅气而矜贵的——她就没有见过他落魄难看的时候。
纪圣泽很快从客房里出来了。
今天他是寿星,也是主角,不能总不露面。
“她呢?”
唐筝问:“她没出来啊?”
纪圣泽迟疑了下,道:“青桑说她有点累……”
“那我去看她一下吧”,唐筝说。
按照她对叶青桑的理解,她是很难在陌生的环境里休息好的。
今天是她第一次来纪家,肯定有诸多不便。如果身边有人陪着,就会好很多。
纪圣泽也正是这个意思,只是一直没好意思说出口罢了。唐筝既然主动提起,他连忙点头应承:“好好好……”
一边说,一边叫过一个佣人来,带着唐筝去客房。
唐筝和佣人一起离开,厉御风才忍不住回头看纪圣泽一眼,面上带笑:“看来,纪少这次是真的要洗白上岸,找个女人结婚咯?”
纪圣泽微笑,反问道:“怎么,不行么?”
“当然行!”
厉御风伸手和他碰了下杯:“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
另一边,厉南浔很快找到了纪雅希。
“听说那个坐轮椅的女人,是你未来的嫂子?”
厉南浔一脸好奇:“她可是唐筝的好朋友,你们之前在榕城见过吗?”
纪雅希看了她一眼,强调道:“以前见过,不过她只是出了车祸,伤到了腿而已。等做完了复健,人还是能正常行走的!”
虽然在榕城时,她对叶青桑的印象并不是很好,但是此一时彼一时。
那时候她是唐筝的好友,也就是纪雅希情敌阵营里的人,她当然百般看不顺眼。
但是现在,是哥哥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