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珩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因为,我喜欢的人是你,不是她。”
这个理由乍听起来很合理,但是年月仔细想了想,无论是前世还是重生后的现在,她和岁珩学长第一次见面,都是在她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他第一次救他那次。
而那个时候,岁珩学长应该是高中毕业。
年月抱怀,有话直说,“时间对不上哦,你高中的时候,我们还不认识。”
岁珩眼眸深沉地看着年月,他很想告诉她,还在那之前,很早之前他们就认识。只是那样的相识她也许早就忘记,而他却铭记于心一刻也没有忘记。
岁珩父母出事那年,岁珩也在车上,那时候他才两岁。
两岁到十一岁的这九年里,岁珩没在岁家任何场合露过面,甚至他就读于哪个学校,京城各家豪门望族,也无一人知道。
大家皆以为,是岁家为了保护岁珩,刻意隐瞒了他的所有行踪。
但事实上,那九年里,岁家人和其他人一样,不知道岁珩的行踪。
因为,车祸那次,他失踪了。
期间岁家人一直在找他,但没找到。
两岁的他,还没记事,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不知道自己是岁家继承人。
时间长了,他连奶奶也忘记了。
九年间,他一直在流浪,没睡过床没住过房子,还要努力藏好自己不让拐卖小孩的坏人发现。因为他还模糊地记得,妈妈教过他,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衣服、食物大部分是从垃圾堆里捡,小部分从垃圾桶里捡,捡瓶子卖钱的机会很少,他抢不过其他奶奶们。
遇见年月的那年他八岁,盛夏正午阳光炙热刺眼,他正灰头土脸妈全身汗透地,坐在云容镇幼儿园外的垃圾桶边,和流浪狗一起分捡来的食物。
五岁的年月走过来,隔着护栏把手里的碎碎冰掰成两半,给了他半根,还把手里的饼干也分给他一半。
她笑眼弯弯地看着脏兮兮的他,说,“你好,你是小哥哥吗,你的头发好长好酷呀。我很喜欢你,所以我把我的零食分你一半,吃吧。”
那一秒。
他和狗都愣住了。
他知道眼前的女孩,是在维护他的自尊,才说他好酷喜欢他。
他看着她,像看着从天而降的神明,在他暗无天日的人生里,照亮了第一束光。
那是他自打流浪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爱,感受到活着的美好。
他颤抖的声音问她:“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嗓音很甜,大方地说,“我叫年月,你呢?”
八岁的岁珩没说话,因为他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他拿着她给的碎碎冰和半块饼干,带着狗自卑地跑了。
从那时候开始,他第一次想要让自己变得好起来,和这个叫年月的女孩一起站在光里。
从前他不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力量。后来,他在书上看到一句话,被爱可以长出血肉。
她是他的救赎。
思绪拉回当下,岁珩眼光泛红宠溺地望向年月,“也许我们很早就认识,在我的梦里,所以你不知道。”
“总之,无论是傅晚乔还是其他人,对我而言拒绝的时候都一样。我喜欢的人只有一个,她叫年月。”
他没告诉她从前的事,既然她已经忘记,那就让她忘记,他一个人记得就好。
过去的苦难已经过去,当下和往后,他只愿带给年月的都是开心和快乐。
年月端详了岁珩两秒,很强烈的感觉到岁珩学长藏了心事。
不过她没问。
因为她察觉到,他藏起来的心事里,似乎压抑着很多伤疤。
不揭别人伤疤,是一种尊重。
关注当下就好,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年月抬手拍了拍他的肩:“好了,我们不提过去了,无论过去经历过什么,我们都要向前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