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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章(2 / 6)

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原因,她前世病体沉疴,被病痛折磨一生,今生的身体同样不好,她比谁都希望自己能健康,她也想像常人那样想跑就跑,想跳就跳,调养的那几年,再苦的汤药她都能面不改色地喝下去,就是为了把身体养好,可现在她却不得不这样做。她在意的,是拓跋骁是否能避开三年后的死劫。他没死自然皆大欢喜,要是自己改变不了他的命运,他依旧陨落的话,她得为自己的今后做打算。草原上的部落至今还维持着相当原始的权力交替机制,谁最勇武他们就推举谁当首领,在他们的认知里,只有勇武的战士才能领导他们抵御强敌和猛兽。三年时间太短了,短到不足以支撑一个婴孩儿长大,怀抱一个前鲜卑王的幼子只会招来杀身之祸,她不能明知乱世将至还自私地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而且一一生下来的孩子万一…不健康怎么办?

这是她心底最深处的恐惧。

“……母亲是阿摩敦,父亲是阿多,兄长叫阿干,直熟就是王侯,也叫特勤……

“涉~什翼是箭…”

马车里,阿茅正在认真地教面前的女郎学习鲜卑语,女郎低着头在小案上认真地写着什么。

车帘卷起,明亮的天光打下,从她的角度看去,正好瞧见女郎乌发如云,脖颈纤长,雪白的侧脸在日光下呈现出一种柔润通透的质感,细腻无暇到了极致,叫她看呆了去。

阿茅自卑于自己低贱的出身,感觉自己在女郎面前连只虫子都不如,平日连多看她一眼都怕自己玷污了仙人似的女郎,此刻却不由自主地被她的美丽吸引。“你继续说。“姜从烟用字母将发音记下后,朝阿茅道。听到清泠的声音阿茅才猛地从失神中清醒过来,她十分懊恼自己刚才的表现,下意识偷偷瞧了女郎一眼,见她好像没生气才放下心来,努力把自己的思绪拉回来,继续说着自己知道的鲜卑语。

她的胡语都是从别人的交谈中学到的,知道的词汇不太多,但应付日常交流足够了。

姜从咽认真学着,她记忆力不错,用音标做了笔记,很快就学会了许多词汇,开始试着说完整的语句。阿茅惊讶于她掌握语言的速度,忍不住惊叹:“女郎,您学得真快!”

姜从瑚笑了笑,摸摸她尚有些枯黄的发顶,“你也很聪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好几种胡语的。”姜从烟知道自己学的快是占了学习方法的便宜,眼前这个从一出生就遭受欺凌的女孩儿在语言上才是真的有天赋,她不识字,也从来不知道学习方法,小小年纪却学会了好几种语言。

女郎摸我了!

阿茅受宠若惊,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生怕是自己的错觉。

到现在她都觉得这几日的经历幸福得不真实,她不仅不用再挨饿了,还有了新衣服,还有这么美丽温柔的女郎。以她贫瘠的想象力,觉得就算死了之后去仙府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阿茅朴素的认知里,女郎就像那神女一样,尽管阿椿和阿榧姐姐都跟她说过许多次女郎是人,跟她们一样的人,可她觉得不是,女郎跟别人不一样一一女郎是她的神明!

尽管姜从瑚记忆力出众,短时间内要完全掌握一项语言也不太现实,因此她先让阿茅教自己词汇,再做一些特定场景的语言练习,她设想了一些可能遇到的情况,与阿茅用鲜卑语与自己做交流。

午后,姜从瑚小憩了会儿,然后在车里复习早上学过的鲜卑词汇和语句,正认真地看着笔记,马车忽然停下,正当她以为出现了什么状况欲询问时,车窗外忽然横伸过来一只熟悉的手一-手上握着一束五颜六色的野花,开得灿烂极了,像截住了春日的一缕暖阳。

姜从因一怔,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不喜欢?还在生气?”

拓跋骁站在车外,见她久久没有回应,俯身从窗口看进来,露出一张冷硬的俊脸。

隔着花束窥见拓跋骁的眉眼,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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