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城外,辰时,日已破晓,乌压压的人头延绵数里,排成各列纵队,井然有序地朝着新京前进。
队伍最前方是一队百余人的骑兵,此间非同战场,所有人卸下了繁重的盔甲,只在手臂,胸前,腰部覆甲,黑色骏马皮毛油亮,颈部鬃毛顺风扬起,鼻孔时而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可见身经百战。
晨间的风卷起旌旗,一只金丝黑线绣成的猎豹正展开一双金色瞳孔,居高临下地俯视这片陌生的土地。一个文士踢了踢马,追上队伍最前方的人。
“大人,前面就是新京了吧?”
陈朝和北胡百年宿敌,尤其近二十来年,北胡在边关对陈朝虎视眈眈,数次南下骚扰陈朝百姓,百姓苦不堪言。幸而今年初昭勇将军箫平铮于康前关大战北胡十万精兵,万千将士中直取北胡大王人头,北胡群龙无首,人心大乱,箫平铮趁胜追击,将其逼退至峡山关,此处要害易守难攻,加上北胡内部作乱,估计二三十年内,陈朝边境无忧。
箫平铮作为主将,驻守边关已经六年,此前多次获得大小战功,皇帝封为侯,这一次更是直接加封为王,召回京。
他们是年初打的胜仗,信息的一来一回,加上还要战后稳固,回到京城时已经立秋。
队伍最前方的男人不答,赵顺昌没有失望,继续笑眯眯道:
“我听闻大人还未返京,朝中就为大人选好了婚事,只待大人回京就能完婚,果真是隆恩浩荡,想来是位典正淑雅的名门贵女,大人好福气啊。”
男人这才看了他一眼。
萧平铮十四岁第一次参军,几次出入军队,人生将近一半时间都在军营,尤其后面六年苦守边关,因为杀敌众多,坊间传闻他长得青面獠牙,歪嘴斜眼,凶神恶煞,一张口一伸手就能吓哭小孩。
但其实他长得并不丑陋狰狞,反而还有几分英俊,他五官端正轮廓硬朗,脸上没有纵横刀疤更没有传说中被烧伤了半边脸,尤其一双眼睛沈静如墨,只是眼底煞意太盛,叫人不敢直视。
“羡慕?我也可以给你找一门亲事,以显示本王对你的厚爱。”
“别别别。”赵顺昌一连三否。
“小人家资微薄,不敢拖累无辜女子。”
萧平铮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那就闭嘴。”
后头副将凑上来:“将军,皇上为你安排婚事,不好吗?我看将军不怎么开心的样子。”
赵顺昌笑眯眯地不说话。
萧平铮冷哼了一声,语气轻慢:“说是夫人,还不知道是什么呢。我还没到家,皇帝就为我修了王府,塞了一大堆宫人给我,这回连妻子都给我安排上了,他是想让我处处受人制擒啊。”
“你也别傻乎乎地把人家当夫人看,说不准人家看中的是你项上那颗不怎么聪明的脑袋。”
副将赶忙摸了摸自己脑袋,呵呵傻笑:“应该不会吧。”
至此,几人再不讨论夫人一事。
萧平铮带回五万士兵,不能入城,就将众多将士安排驻扎在城外,自己带了少许人进城。
他入城之时,已是第二日上午,兵部尚书吴磐桉亲自出城迎接,按理来说,他也是社稷功臣,但他一路过去,街头两旁百姓鸦雀无声,无一人欢呼,人们望向他的目光,畏惧而惶恐,好奇而敬畏。
萧平铮一一无视,他□□乃是河套一地专有的战马,通体毛发黝黑,皮毛滑亮宛若黑缎子,唯有马蹄部位白得赛雪,这马本就有一人高,再加上萧平铮人高马大,二人一路走马过街,威慑极强,也难怪一众小民惧他。
萧平铮带着部下一路大摇大摆直至皇宫大门,行至午门,两个禁卫拦住萧平铮,一人道:“皇宫重地,不得携带兵器,请将军卸甲。”
不说萧平铮,就是他身后几位将士也是一动不动。兵部尚书额头冒出冷汗,少许之后,萧平铮朝副将点了点头,几位将士这才卸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