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要收拾一下床铺,“笃、笃、笃”的声音再次响起。唐抬头四下望去,刚才在刻印魔法的时候就听到了这个声音,可以说是帮了他大忙,因为成功融合了魔法,唐一时间将这个声音抛在了脑后,现在这个声音又传入了耳中,唐立刻起身寻找起声音的来源。
唐刚刚站起身,就被吓了一跳,声音的来源竟然是一只站在窗外的鹰!
“这里怎么会有鹰!”唐虽然惊讶,但还是走上前打开了窗,站在窗前,唐才发现这只鹰的脚上还绑着一个小竹筒。
“信使吗。”唐一下就明白了,“看来八成是莫德那家伙的了。”唐取下竹筒,在里面倒出一张纸条,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两句话:有异动,数量太多,急缺人手,两天内务必赶到。
唐扶额,差点儿忘了这茬,但是两天的时间也足够赶过去了。
在房间里找出一支笔,唐在纸条背面写下一个大大的“阅”字,便将信再度放回了竹筒中,那只老鹰很从容的伸出右爪,方便唐把竹筒绑在它的腿上,“去!”随着唐随手一抛,老鹰飞速的振翅,直冲云霄。
唐拍了拍脸,也没有再收拾床铺,就这么直接躺了上去,“明天要早起赶路,抓紧时间休息吧。”
鹰的飞行速度很快,大约三个小时就回到了莫德身边,此时的莫德拿出了藏在箱底的一把双手剑,正在精心打磨,他已经好几个晚上没有睡好觉了,白冠猴群好像也感受到了来自远方的威胁,这几天一直处于躁动的状态中,看着自己的信使归来,莫德迅速的取下竹筒,“辛苦了,去休息吧。”
看着鹰消失在森林中,莫德才取出纸条,“嗯?怎么又带回来了?”莫德翻转了纸条,才看见纸条背后写着一个歪歪扭扭的“阅”字。
莫德哭笑不得,“这小子。人不大,倒比我这个贵族出身的还有派头。”莫德将纸条随手扔进火炉中,他不知道,唐根本没和人写过信,之所以回复一个阅字,是因为唐曾经看到迪莫这样回复信件,便以为这才是正确的回复方式。
不过莫德倒也不在意这个,只要唐能按时到达就好,莫德拿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自己的面容,他极少在意自己的外表,而且在森林中也很少见到人类,不过这一次的兽潮规模之大是他从未遇见的,“要是没挺下来,也得风风光光的啊。”
莫德拿出随身的小刀,紧贴着面部,仔细的刮着胡子,莫德脸上长满了酒红色的胡须,就连头发也是酒红色的,这是兰利一族的显着特征,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全族成员都学习火焰魔法的缘故。
莫德刮胡子的手法很娴熟,虽然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刮过了,但身为贵族整理仪表的手法还在,随着胡子一点点刮落,一张非常刚毅而俊俏的面庞一点一点地展露出来,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面庞,深邃而明亮的酒红色瞳孔像是正在燃烧的火苗,整个人洋溢着自信而优雅的气质。
莫德搓着自己的下巴,仔细观察着镜中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还是像以前一样帅。”
当莫德打磨好了剑,昏昏睡去的时候,唐已经走出了旅店门口,现在的天空刚刚蒙蒙亮,太阳还没有出来,因为有急事,所以唐出了门直接走到了城门边上,这里经常有商人寻求同伴,或者组队前行,唐打算以自己二阶魔法师的身份蹭一辆马车。
其实唐倒是很想去坐坐火车,但是莫萨城太偏僻了,根本没有铁路通到那里,整个小城也只有一座纺织厂有蒸汽机,而且还是城主的产业。
走到城门外,有好几辆马车已经在等着了,唐随便找了一辆,走到马车旁,“你好,请问去不去莫萨城,去的话能不能麻烦你带我一段。”
“请问您是?”驾车的是一位老人,他今天有一批货一定要送到莫萨城里,但前两天主路上有强盗出没的消息让他不敢一个人出发,但他没有雇人的钱,只好在这里等待其他商人,看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