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都是对以后的希望。
回到村子,几乎全村的人都聚到了村口,就说这村子里有点什么动静都瞒不住。
张秀兰和于明胜就去了一趟县里,你瞧瞧,全村人都来围观。
“明胜媳妇儿,今早就听说你们去县里了,咋样啊?”
“对啊,瞧明胜腿上绑了东西,是不是能治啊?”
张秀兰一一作答,有人就说了起来。
“治腿得花不少钱吧?于家哪来那么多钱?”
“是啊,之前姚婆子经常来,别说治腿,就是一个铜板都拿不出来吧?”
“明胜媳妇儿之前不是做生意了吗?大概是那会挣的。”
“可是那么短的时间,能挣这么多?”
张秀兰听到了这些声音,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那银子是春丫借给她的,她不能说出来,不然要给春丫添麻烦。
要是村子里的人知道春丫有钱,还不得都找她借钱啊?
借吧,这么多人呢,不借吧,又不好驳了面子。
张秀兰知道,春丫识字,肯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身上有点银子也正常。
但是上次借给她的可不少,剩下的估计也不多了。
张秀兰和村里人应和几声,就赶紧扶着人回家去了。
村里人再好奇,也不好跟到家里去,慢慢都散了。
不少人都看到沈清棠背上的东西,看着可是个大包裹,没少买东西。
沈清棠趁着村里人围着张秀兰,赶紧回家。
回去将买来的东西拿出来,分了衣裳,将新买的碗筷摆好,还给家里买了一些装饰的小玩意儿。
想起在县里碰到的那个公子,沈清棠问小雀:“小雀,我当初在京城,除了方子安,还认不认识其他的年轻公子啊?”
小雀想了想,摇摇头:“应该没有,姑娘当初只喜欢小公爷,除了小公爷,也就和大公子走得近一些,其他人,我也不知道了。”
那就怪了,认识她,但她不认识的人。
想了一阵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反正以后也不会再见,她没有印象的人,想来应该也没什么过多的交集。
沈清棠背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留了疤,小雀哭得昏天黑地。
“怎么能留疤呢?您的身上怎么能怎么能留疤呢?”
沈清棠安慰了好长时间,那疤其实也不是很明显,就是皮蹭掉了,留了一点点的疤,但是这小丫头眼见,还就看见了,哭个没完。
和上上辈子比起来,这辈子已经很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