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洲集团。
离开办公室之前, 林天秋看向坐在不远处的经理:“杨经理,我们去买饭,要帮您带一份吗?”
杨经理神情淡淡的, 摇头:“不了, 我要去跟顾总汇报。”
听到‘顾总’两个字, 大家抖了抖, 颤颤地说:
“……祝您好运。”
杨经理点了点头。
心里也感觉有些悲壮。
他拿起文件夹, 在同事们送烈士的眼神中,走进电梯, 按下顶楼按钮。
电梯一层层上升。
很快,叮地一声响, 电梯停在了顶楼。
电梯门向两侧缓缓滑开——
一个人,躺在办公室正中的老板椅上。
那人姿势闲散, 两条大长腿架在办公桌上,食指和无名指间, 夹着一枚飞镖。
咻!
那枚飞镖穿破空气,牢牢钉进入红色靶心。
那靶心上,别着一张青年的照片。
青年的相貌极俊秀, 清高隽秀,眼尾有一枚鲜红的泪痣, 很勾人。
此时,青年噙着笑的唇角,被尖锐的飞镖狠狠撕开。
欣赏着那被碾碎的笑容,顾行舟勾了勾唇,满意地说:“阿笙, 你还是这样最美。”
杨经理:“……”神金。
看到顾行舟状态不对, 杨经理有点犹豫, 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汇报了。
这时候走上去,岂不是刚撞上了枪口?
顾行舟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顾行舟身边,阔大的办公桌上,零零散散放了好些餐盒,打包盒,保温盒。每一个盒子都打开了,里面大同小异,都盛着……
蛋炒饭。
顾行舟慢吞吞地打开另一个映着‘唐宴’标志的打包盒,里面也是一份蛋炒饭,他握着勺子尝了一口,又皱着眉,吐出来。
他看着那碗蛋炒饭。
“恶心。”
下一秒,顾行舟突然失控变脸,将蛋炒饭打翻在地。
“没有阿笙做的好吃。”顾行舟喃喃自语道,“阿笙,你不要我了吗?”
“你怎么舍得逃走?”
全市的富豪圈皆知,半年前,顾行舟在科技展会上,对某个普通的大学生一见钟情,展开疯狂的追求。
但其他人不知道的是……
顾行舟认识宁笙的时间,比那要早得多。
很久以前,在顾行舟还是顾家不受重视的纨绔长子时,他因为在赌场输光了钱,身无分文,被赶出家门流浪,整整三天三夜没有吃上一顿饱饭。
在昏暗的、下着暴雨的那天,走投无路的他,遇见了一个眼尾有泪痣的少年。
少年藏在母亲身后,怯生生地,递给他一碗蛋炒饭。
那碗蛋炒饭真好吃啊,顾行舟这辈子都没吃过那样好吃的蛋炒饭,颗粒分明,咸香诱人,热腾腾的人间烟火气,让人忍不住落下泪来。
往后十年,他再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食物。
思绪回笼。
顾行舟从靶心上取下那张被贯穿的照片,看着照片上的人,轻声说:
“阿笙,你走了,谁给我做蛋炒饭?”
杨经理:“……”
老板这个癫公!
.
与此同时,远洲集团楼下,小吃摊。
时间已经来到十点五十分,任务要求的一百份炒饭,简云蓝只卖出去了九十七份,还剩三份。
今天的营业额,对比前几天,稍微有些滑铁卢。
因为定价高,这边小吃摊多、竞争激烈,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于简云蓝来说是滑铁卢,其他摊主却不这么认为。
来往都是月薪几千的打工人,卖五十块钱一份的炒饭,可能都顶上他们半天工资了,这还能卖出去近百份,简直是不可思议!
大家都用稀奇的眼神看着简云蓝,心想,这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