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希望各有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立即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务求取得实效。在集中治理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要抓好源头装载环节。抓好源头装载事半功倍,各有关部门在治超过程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源头管理上。经信、交通、工商等部门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实施派驻监管,对年运量5—20万吨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巡查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建材、煤炭、砂石等货场进行清理、取缔。各重点派驻企业要为派驻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源头管理人员住得下、管得住,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运输企业及货源单位都要“把住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车”,落实好各自的源头管控措施,对疏于监管造成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