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青浑身瑟缩,她不知道顾琛和赵盼盼都知道些什么,但想到吴总的交代,她还是咬着牙自己承担所有罪名。
“姐,我真的只是一时糊涂,我从小就嫉妒你,嫉妒你长得比我好看,嫉妒你学习好,嫉妒在村里别人总是夸你懂事,说我是个糊涂蛋……长大后,明明我上了大学,你连高中都没有读完,我应该比你有更好的人生,比你过的更好的,可这些年,你不管是做化妆师也好,是开月子中心也好,都做的那么成功,我真的好嫉妒……
我一次次问自己凭什么,凭什么你要一直压我一头,我真的是因为嫉妒,才做出这样的事情,对不起,姐我知道错了,求你原谅我,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吧……”
赵青青的话真假参半,像是提前设计过一样,赵盼盼沉了脸。
开庭前,顾琛就告诉过她,没有实质的证据,想要让吴总付出代价,段青青是唯一的突破口,现在段青青摆明了要一个人承担,他们只能做最后的挣扎。
顾琛上前质问,“你在喜月求职被拒后,心怀报复结果又吃了亏,就入职到喜月的对家爱婴任企宣部,入职两月就从吴小雨手中陆续拿走三十万用于购买水军,热搜等操作,来抹黑我方当事人赵盼盼女士以及其名下喜月月子会所,这些就是证据!”
吴小雨和吴总有亲属关系,说吴总通过吴小雨指使段青青进行一系列操作,也是完全说得过去的。
“吴总对赵盼盼离开爱婴后创建喜月成为他的竞争对手一直不满,所以通过吴小雨,利用你对赵盼盼的嫉妒,就设计了这样的一个网暴的局,试图毁掉赵盼盼和喜月,对不对?”
段青青脸上一片慌乱。
顾琛步步紧逼,“看似吴小雨一直在给你提供资金支持,可这些钱,以及购买水军和热搜的渠道,都是吴总的人脉才能达到的,他就是背后的主谋!”
段青青因为恐惧浑身几乎虚脱,顾琛的话就是事实真相,她根本无法反驳。
陪审团此时提出抗议,“原告律师存在对被告诱导性发问嫌疑,此番言论无效。”
顾琛别有深意地看向那人,金框眼镜下的墨眸深邃无比,他知道,这一次,段青青只要咬死不开口,有那人在,他就算再逼问诱导,也无法将吴总扯进来。
他大意了,查了所有的一切,唯独漏掉吴总的关系网……
顾琛闭上眼睛沉默三秒,彻底放弃吴总方面的嫌疑。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算是99%的胜率,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当下收手是最好的局面。
赵盼盼接收到她的信号,当即对段青青表示,“我会接受法律对你的所言所行实施应有的判决。”
不原谅,不和解。
否则她受过的所有苦难,都是活该。
赵盼盼不做圣母,所以她要求段青青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抹平她过往所受到的伤害。
是有些得理不饶人,但她所有诉求,都在合情合理合法范围内。
段青青的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构成诽谤罪的严重情节,当事人需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恶意造谣、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主要分三方面:
1诽谤性信息在社会网络中实际被点击或浏览的次数累计超过五千次以上,或被其他用户转发的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2导致严重身心创伤:诽谤行为导致被侵害人或其近亲出现如精神错乱、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极端严重的身心创伤。
3曾因诽谤受罚:若被告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那么他再次实施诽谤行为时,也将被视为严重情节之一。
第一条是完全占了的,并且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