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的这个想法没人知道,不然非被围殴不可。
要这年代,猪肉就是顶好的肉,他居然还怕吃腻,要换换口味。
周爱国等人把野猪在山里就处理了,如果带回大队再分,他们根本分不到多少。
大队长和支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一次他们就当不知道,反正这些人也不会大张旗鼓地把肉拿回村里,再说过几天村里也要杀年猪了。
沈清墨没有要猪肉,而且在他们处理野猪的时候,还在周围洒上遮掩气味的药粉,省得血腥味引来大型野兽。
两头野猪总共出了四百多斤肉,冯文浩分到了三十斤,他把肉放进箩筐里,低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晚上,沈清墨很难得地跟顾雨晴一起回宿舍,把顾雨晴留在公共厨房跟女生聊天,自己去了冯文浩的单身宿舍,把一张纸条递给他,“我已经跟大队长说好了,他会给你开介绍信的。”
“谢谢你,墨哥!”
“路上小心点,肉别被发现了。”
“我切成小块带着。”沈清墨给他的纸条里是冯文浩父母的下落,他打算明天就去找大队长开介绍信,然后买火车去西北看望父母。
要不是沈清墨帮忙,就算他也能开得出介绍信,但不知道父母在哪里也是枉然,所以,这份情他记下了。
冬天的第一场雪下来后,沈清墨就把三头羊宰了,他们这儿一旦下雪,就代表真正进入严寒季节。
顾雨晴夹了一块蜂窝煤放进煤炉子:“沈清墨,我帮你一起?”
“不要,血淋淋的会吓到你,还是先进屋,屋里还暧和一点,乖!”他可不希望自己在弄这些的时候,自己媳妇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
顾雨晴也没有强求,外面是有点冷,给沈清墨拿来棉衣看着他穿上后才回卧室。
卧室里有火墙,温度比外面高,她坐到缝纫机前低头缝剩下的半个袖子,缝着缝着,她笑了起来,现在的她是不是看上去很贤惠?
拿起手边的梨啃了一口,门被推开:“媳妇,喂我吃一口。”
顾雨晴挑眉扬了扬手里的梨:“你看清楚这是什么?确定要咬一口?”以前她吃柿子的时候,这个臭不要脸的总要凑上来咬一口,而且还是咬掉一大半,只有在她吃梨的时候,他才不会跟她抢,哼!以为她治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