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竟然将自己的生活,过的不如以前了。
从他愁云惨淡的脸上,确实也能看出为生活辛劳奔波而多出的鱼尾纹与沧桑。
“看来你这两年,确实吃了不少苦啊。当了二十几年的阔少爷,这两年突然当孙子,感觉怎么样啊?”
郑俊哲受到身旁朋友的调侃。
他也不急眼,只是一个拳头锤向朋友的胸膛,玩笑式的道:“我就是在外地当孙子,回来也是你大爷。我告诉你,你小子这辈子别想骑我头上去!”
“哈哈,不过话说回来,你会后悔吗?”
同桌,一位剪了短发,穿着朴素的女性朋友问他,“要能再来一次,你会选择跟你那个姐姐私奔,还是嫁给你妈安排的联姻对象?”
“那我肯定……”
郑俊哲端起果汁,假意顿了顿,装作思考。
假正经才一秒钟,就破功大笑,“那我肯定还是选私奔啊。我老婆哎,我很爱的好吧!”
“我要能不选她,我跟家里斗争个什么劲啊。我根本,完全,就不可能离的开她!”
作为男人,郑俊哲一字一顿说这句话的时候,坚毅如铁的态度,显得他那么帅气。
男人最帅,不过是勇于负责时的瞬间。
听到他的话,咬着吸管的沈知语,视线直勾勾地锁住他。
她又联想许多……
想到自己跟萧默言,想到萧默言的母亲对自己的排斥,想到她跟萧默言的感情……
可是,萧默言肯定不会做到,像郑俊哲那样,死死认定她吧?
沈知语眼里盛着幻想,也盛着羡慕,盛着对郑俊哲的钦佩。
还有……也想萧默言了。
她甚至在想,如果萧默言现在也在的话,听到郑俊哲的一番话,会不会也联想到她?
萧默言,会深受启发?还是漠然无视?
沈知语,想入非非。
这时——
那位剪了短发的女性朋友,又突然说起她的情况。
“我跟你,正好相反。”
她叫程雨,家境与郑俊哲相差不大,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千金。
“我大学毕业后,相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大学里谈了4年的男朋友,想让我去他的城市生活,我没同意,就分了手。”
“相亲的男人嘛,哪里都挺好,就是没有感情。我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想的,稀里糊涂就嫁了。现在……说来也后悔。”
“后悔?!”
宋楚跟声接上,双瞳瞪大,“喂,你嫁的可是恒盛集团的傅少哎。恒盛集团可是能比肩萧默言家的哎!你完全财富自由了啊,后悔锤子啊!”
不仅是宋楚,其他朋友也都觉得她无病呻吟。
一人一句骂醒她——
“你别告诉我,你还惦记大学里那个男人哎。我见过那个男的,他家境没你家这么好,你要跟他去外地,他只能用工薪养你的啊。生活跟现在可是天差地别!”
“确实。你就别挑现状了吧!你可是从富千金,进阶成富太太的。这辈子都不会再穷,已经避开人生九苦八难了!”
“这个选择,我觉得你做的很对。要我,我也嫁傅少,踹了那个比我家穷,还要我跟随他,去他的城市的男人!”
沈知语没有参与讨论,只是盯着程雨,轻轻眨眼。
接着,程雨就爆出一件令人始料未及的大事——
“可是,他外面有养情人。”
“……”
“……”
“……”
一桌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