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被吓得惊魂未定的胖子终于发出声音:“你们这些家伙!每次遇到胖爷我准没好事!”
听到这句话,丁泽不由得微微一愣。
因为……胖子这话说得长远来看确实没错。
如果不是在这座鲁王宫里遇见吴邪等人,凭胖子的能耐,自己在这儿挖挖坟,再到别处享受人生,虽说也会有风险,但绝不会有后来那么多生死攸关、几乎丧命的危机……
对于丁泽而言,正如之前提到的,在整个《盗墓笔记》系列中,他最喜欢的角色是潘子,其次是眼前这位肥仔。这两位人物鲜活立体,有情有义,堪称真汉子。
丁泽心中这般想着,突然间感到一阵感慨:“肥仔啊肥仔,恐怕你自己做梦也想不到,你随口说的这句话,将来竟然会应验吧。”
时间紧迫!丁泽几步冲向肥仔,手起刀落,瞬间将一只尸蹩砍得爆裂开,腥臭的体液溅了他一脸……
“死肥仔!如果你再敢开玩笑,我就拿你去喂尸蹩!”
肥仔回道:“嘿!你以为胖爷我是被吓大的吗?哎哟我去,我的屁股被咬了,这鬼地方虫子太多了,我们赶快撤!”
然而撤退哪有那么容易!潘子和吴邪这时也已带着火折子跳了下来。潘子落地还算平稳,而吴邪就没那么好运了,一不留神摔了个狗啃泥,差点磕掉门牙。
潘子瞥见这一幕,正要说些什么,却被丁泽连忙打断:“潘子,吴邪,脱衣服!这些破虫子怕火!”
幸亏那位仍在燃烧的外国人尸体还在,虽然火焰已明显变弱,但好歹还能点燃几件衣物。
“死肥仔,你也给我快点脱!”
生死关头,肥仔回事倒挺明白,动作也利索,但这张破嘴却一刻也不消停,不扯两句笑话,心里就不舒坦。
肥仔接茬说道:“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丁泽翻了个白眼,回敬道:“死肥仔,你那么胖,身上油脂肯定不少,烤起来估计会噼里啪啦响呢!你要不要体验一下?”
话音未落,潘子和吴邪已迅速赶至他们身边。刚才那一跤,让不少尸蹩爬上了吴邪的身体,把他恶心坏了,吓得也不轻,以至于说话都带着颤抖。
“你们能不能别闹了……这些尸蹩简直是无穷无尽,四面八方全是,咱们快逃吧……”
“怎么感觉主播好像找到了知己呢?”
“是不是知己先不管,我就想知道,为什么这个游戏世界里又冒出个胖子?”
“没错,我也想问这个问题,之前在【精绝古城】里就已经有个胖子了,难不成胖子成了标配?”
“也许是给广大胖子们一个希望吧,告诉他们盗墓并非只有瘦子可以干,胖子也能胜任呢。”
“楼上那位,我觉得你在侮辱我们胖子!”
“胖有什么错?我又没吃你家的大米!”
…………
地窖内,丁泽迅速脱下外套,点燃,连同肥仔和其他人脱下的外套一起,围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火圈,勉强能够抵挡一阵子。
对丁泽来说,焚烧外套是他预谋之中的事,目的有两个:其一,让肥仔看到他脖子上的摸金符,料想肥仔见到后定会心生疑虑,届时只要肥仔开口询问,他就痛痛快快地把摸金符赠予肥仔,如此一来,两人的友谊就算正式建立起来了。其二,汪家人的身上有纹身,而他没有,这样等以后再遇见吴三省时,多少也能起到些迷惑作用。
尸蹩惧火……无数尸蹩自地窖四周破损墙壁的缝隙中钻进来,身形大小各异……
在这种紧要关头,大小其实并无太大差别,因为只要数量足够庞大,即便是蚂蚁也能吞噬大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