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华如此年轻,就能如此,那可真是傲骨天成,俊秀无极。
和他比,那什么豪门,什么权贵,也不过是贵宾犬罢了。
多好豪门,权贵,无非是对上一副狗样子,对下一副凶狠饿狼模样。
这种层层是狗,层层是狼的状态,可以说便是整个社会的写照。
而沈华能
够卓然不群,实在是难能可贵,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切!你真的很猖狂。”
“那好,咱们不妨对赌一下,若是我输了,我的东西归你了。”
“若是你输了,你的东西自然归我。”
“怎么样,你敢吗?”
正是因为名利场上等级分明,高杰这种顶级富二代,已经习惯了作为中心而存在。
与其说他是要打击沈华,不如说他是要抢夺中心话语权,或者说,抢夺风头。
最出风头的人必须是他也只能是他!
平常参加宴会也好,沙龙也好,那些中小豪门的富二代见了他都会主动的逢迎,让他成为最注目的人。
习惯了独占鳌头,沈华不让,他完全接受不了。
这一番对赌,可以说是名利皆有。
“沈哥,你可要好好想想。”
“高家富可敌国,古玩更是胜过博物馆。”
“高杰身上肯定有珍宝,万一输了可麻烦了。”
为了沈华着想,魏羡连忙小声提醒,现在说是比拼古玩,其实就是斗富嘛。
和最顶级的富二代斗富,怎么想都不可能赢。
要是魏羡,自然是不赌,吃点亏就算了。
“没事,我还真不怕他。”
“高家富可敌国,不等于他高杰富可敌
国。”
“再说了,再有钱,他也不能全部带在身上啊。”
对敌我的优劣,沈华可以说看的相当清楚,高家是厉害,可高家公子高杰能带动的资源到底有限。
毕竟他爹,他爷爷还活着呢,他也就比一般富二代厉害点罢了。
他说的声音还不小,加上淡定自若的气度,好像赢定了。
高杰听了这个气,他最喜欢的是,别人看到他,就把他和高家等同了。
可眼前这王八蛋竟然说自己不等于高家,实在可恶。
“好,狗胆够大的。”
“那就请在场的大家作证。”
“另外,我加注五百万,这个你没意见吧?”
不但要赢,高杰还准备赚点钱花,这才叫名利双收呢。
一下就是几百万压上去,大家看的都肝颤。
“可以。”
根本没有任何犹豫,沈华立马答应。
到这时候,两人可以说是针尖对麦芒,良将遇奇才,谁也没有退后半点。
高杰都觉得新鲜,鄙视不已,和自己比古玩,这个人也真是会作死。
“既然你如此不自量力,那我就让你尝尝失败的滋味。”
他拿出了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枚玉簪,玉簪上镶嵌着夜明珠,大厅之中,熠熠生辉,光彩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