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特别是有钱的富二代,必须得猖狂,不猖狂就不像富二代啊,沈华也是无奈的。
他这么一说,孙经理反而兴奋了,连忙结果银行卡!
叮!本次到账三百万!
我了个去啊!
三百万直接到账!
孙经理没想到这么顺利,突然就觉得沈华浑身上下都是贵气,什么地
摊货的衣服?那是人家公子在玩另类。
什么?运动鞋都起毛了?那是人家少爷在体验生活!
沈华身上一切的不合理,都有了充分的解释,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不光孙经理,其他的售楼小姐也更加的殷勤了,把小饼干也送上来了,这可都是招待贵客的呢。
一边招呼人给办手续,孙经理一边小心的陪着,名片一个劲的递给沈华。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穷人是一坑,富人是一堆,当认识一个有钱人的时候,往往也就意味着可以认识一群有钱人。
这种人脉千金不换的,尤其沈华还那么的年轻,后面必然还有庞大的家族势力。
“不必拍马屁嘛,我不喜欢的。”
“小孙啊,我之所以来你们这里买房,都是因为我的老同学林俊。”
“他原本是对面售楼部的,可对面的狗眼看人低啊,竟然开除他。”
“他便带我来你这里了,不错,不错,你这里还不错呢。”
纨绔子弟嘛,不管面对谁,都是老子,别看孙经理怎么也有四十几岁了,沈华还是一口一个小孙。
他越是如此,孙经理越是点头哈腰,不敢有任何的违逆。
能当上经理的,那
都是人精,孙悟空怀孕,一肚子的猴,头发丝都是空的。
沈华很明显是要把功劳都给林俊,还说对面开除了林俊,这点人情世故如果都听不出来,那他这经理也别做了!
“什么?对面也太欺负人了吧?”
“林俊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请来我们这里吧。”
“这样吧,先委屈您从主管干起。”
“大家既然做过生意了,那就是好朋友,您可别拒绝,给我个面子!”
光是卖出三百万的房子,孙经理就赚了不少,再想到林俊来这里,那必然就锁住了沈华这个大少爷,里外都是赚啊!
他也会做人,好像在勉强林俊一般,不答应都不行。
“我……我能行吗?”
“这?怎么会?”
惊喜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林俊本人还懵逼呢,不久前连个基本的售楼小弟都做不好,现在就售楼主管了?
懵逼带冒烟,他无法转变观念啊。
“哈哈……孙经理是聪明人啊。”
“挺好,挺好,林俊,你以后就在这里好好干吧。”
本来就是沈华提的要求,自然,沈华直接就替林俊给答应了。
如此一来,通过林俊,大家便有了联系,孙经理高兴的冒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