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早就该不存在了。
也就是
说,眼前这具干尸的死亡时间,就在不久前,时间甚至近到,在这样的高温下,能量棒都才半化开。
十分钟前?
或者十五分钟前?
众人立刻警惕起来,迅速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我和马甘水肩并肩,我问他:“怎么回事?”
马甘水摇头:“不好说,没遇到过这种状况。”
我道:“不知道他是被什么东西弄死的。”
飞毛腿眼珠子四处转,非常灵活的查看着周围的环境,说:“要不别管他怎么死的了,先撤吧。”
我心说也是,管他怎么死的,与我这次的目标无关。
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既然知道有危险,何必在这里多留,即便知道人是怎么死的,他还能活过来不成?不如避开未知的危险。
然而,就在我开口打算让蒋河与胖子撤退时,他俩已经配合默契的将尸体和装备都掏了出来。
“假的。”蒋河刚找出证件,旁边的飞毛腿一眼就扫出端倪来。
他以前是干偷盗的,这些假证一类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蒋河转头看向飞毛腿:“看仔细了?”
飞毛腿道:“有错我把自己的眼珠子摘下来,当灯泡给
你踩。”
马甘水哼了一声,说:“看样子也是来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的。”
我不由得皱眉,心说:三百六十行里,倒门行往大了说,那自然是个很大的行当,但往小了说,其实就五都和鬼门这两个小圈子,因为这个行业倒的是稀世罕见的奇珍异宝,全都得有绝活儿,而那些绝活,又都是不外传的。
总不能这个人也是倒门行的吧?
要说见不得人的勾当,那太多了,不能全赖我们身上。
“会不会是打猎的?”阿黑提出了个揣测。
马甘水道:“有可能,但打猎不会一个人,肯定还有同伙。”戈壁滩上不算是偷猎的好地方,因为生物太分散了,不好找目标。
但几乎,能在戈壁滩生活下来的大部分野生动物,除开蚂蚁这些外,你所能看见的,几乎都是保护动物。
现在虽然对偷猎这方面打击的很严,但就跟那些毒枭一样,财帛动人心,盗猎行为始终不绝,戈壁滩上的珍稀羚羊,包括一些蛇类等等,依旧是偷猎者的目标。
飞毛腿道:“如果是偷猎,那应该顺着旧河道,也就是考察队的方向去吧?那边儿动物最多,来这儿能打什么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