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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七十一章 荣耀(1 / 2)

不只是这名骑军,所有这些骑军的身后都有这样一根用羊毛搓成的绳索。

这根绳索的后方,是一根弹索。

嗡!

当这名为首的骑军身后的绳索烧断的刹那,他身后那些骑军都纷纷发出了震天的呐喊声,与此同时,一根接着一根的弹索弹动的声音,便成了此时战场的主角。

数百上千个点燃了的竹筒一齐弹飞出来!

此时表情冷漠的郑普观已经冲过了为首的这名骑军,他丢弃了之前手中的油布,正以敏捷的步法在这支燃烧的骑军阵中穿行。

燃烧的战马根本无法撞到他。

但就在此时,这数百上千个燃烧的竹筒爆了开来。

磷火、硫磺和热油的气息,瞬间充斥他的口鼻。

郑普观眼中的震惊变成了有些无法理解,他的眼瞳深处,甚至出现了一丝恐惧。

他真的无法理解,这些寻常的军士是到底如何在整个身体都被灼烧的剧烈痛苦之中,还能够做到这种近乎电脑程序精准的控制才能做到的事情。

是如何在冲刺穿过火场,引燃自己之后,还能够几乎同时抛出这些竹筒。

这些竹筒抛出的时机实在太过精准,他此时冲入这支骑军的阵中,看着这些竹筒抛飞落下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无论朝着任何一个方位冲出去,都不可能躲过这些竹筒。

更何况在竹筒爆炸之前,他嗅着那些气息,就已经知道这些竹筒会爆,会炸。

这些人不怕死也就算了,但这种精准得如同电脑程序一样的控制和配合,是如何做到的?

他无法理解。

但他不知道的是,就在另外一个大坊市。

在一片空地上堆满了铠甲。

这些铠甲是皮铠,但却是最为精致和坚韧的皮铠,这一副皮铠的价值,甚至超过很多将领身上的锁片铠甲。

这些皮铠的底色原本是黑色,但现在堆满的这种铠甲,却是暗红色的。

血液的色泽,已经沁入了皮铠之中,变成了这皮铠的一部分,即便后面再怎么保养,再怎么上光,这些颜色都已经不会褪去。

这是血魔骑。

一般而言,唐人往往用魔、鬼、狼这样的字眼来形容那些北方游牧民族的军队,这样的字眼对于大唐而言并不算光鲜和正气,但这支骑军却是例外。

这支骑军对很多游牧民族的劫掠部队而言,便是渴血的恶魔。

这是一支最为精锐的轻骑军。

他们最早诞生的方式便很奇特。

他们最早都是“赏头者”。

他们这些人最早虽然也是有军人的编制,但军队却不需要给他们支付军饷,他们只是依靠斩首来获得奖赏,他们是猎人,他们在黑夜和风雪之中穿行,就靠猎杀入侵者和游离在唐境边缘的敌军来换取酬劳。

他们杀死的敌人很多,但自身的损耗也很大。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驻防的任务,他们平时也根本不需听从任何一支边军的调遣,他们就是游走,战斗,杀敌。

所以也没有任何一支边军有他们战斗的次数多。

能够在这种军队之中长期存活下来的,都是精锐之中的精锐,都是恶魔一样的人物。

尤其在被那些游牧民族的统治者盯上之后,在和那些游牧民族的精锐军队长期的逃杀和追杀之中幸存下来的,不只是个人武力和意志极为强大,还必须拥有惊人的纪律性。

这支血魔骑的铠甲和装备也是整个边军之中最优,所有的边军都很羡慕,但不嫉妒,因为这些装备也不是军方配给的,而是他们获取丰厚的酬劳之后自己定制和购买的。

军方会给最优的装备,但是他们必须支付相应的银钱。

所以血魔骑一直是很多边军心目中的偶像,以及根本不敢招惹的对象。

他们的行动极为诡秘,不管是出击还是休养生息,都甚至不会给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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