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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罔顾人伦的刑部尚书(2 / 4)

去岭南的途中逃跑,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随后又被拘捕,最后流放西域。

在西域过了几年,随后姚小五再次逃跑,最后被抓,流放东海三花岛。

可是姚小五硬是凭借了强悍的意志力,游泳三个月从东海逆流而上,游到了北昭的京城。

直到昨夜,他再次去了刑部……

姚小五声泪俱下,痛斥永兴帝的北昭罔顾人伦,犯下如此伤天害理之事!!!

永兴帝安静的听着姚小五说完,脸上早已经是冷汗淋漓,他有着发抖的手支撑着起身,随后盯着刑部尚书杨东名问道:“姚小五所言,你有什么要说的?”

刑部尚书杨东名走了出来说道:“陛下。姚小五一案证据确凿,毫无疑问。臣按着律法行事,公证公允,并没有任何不妥之事。”

“臣看过姚小五在雁门郡的案子,经过仔细对比。此事并没有不妥之处。雁门靠近边疆,是我朝屯兵重镇。而唐小二确实是军户,按照北昭对于军户的一些律法规定,如果唐小四继承了唐小二的军户之名,他确实是有权利继承哥哥唐小二的遗产的。”

此言一出,满堂沉默。

沈云瑶对于刑部尚书杨东名的逆天言论着实有点懵逼。

但是她看满朝文武包括永兴帝都沉默不语,于是沈云瑶低声问太子:“哥,怎么一个个都蔫巴了?这个刑部尚书杨东名如此罔顾人伦,你身为太子都不上去揍他一顿?”

太子无奈的摇摇头:“此事呀!还得父皇做主。因为……”

太子眼神很是落寞,心情也颇为沮丧的说道:“因为刑部尚书杨东名说的是对的。他确实是按着北昭律法行事,从法理角度来说,他是对的。”

沈云瑶听完整个人都不好了,低声嘀咕着:“卧槽!还有这个律法?这也太离谱了吧!不是,你爹这么干,不得亡国呀!”

“哥,你是认真的不?”

太子深深的叹了口气,说道:“这个律法是北昭太祖皇帝制定的。”

“北昭开国艰难。所以当初为了巩固边疆,咱们北昭太祖皇帝,就制定了一个军户制度。而唐小四,正是这种军户制度下的兵。说白了,如果这个姚小五的妻子,不是军户唐小二曾经的娃娃亲,而唐小四也没有继承哥哥唐小二的军户军籍,那么这件事是极为荒诞的。但是,实际上没有如果。刚刚这个刑部尚书杨东名说的,从北昭律法上,唐小四确实有继承哥哥唐小二遗产的权利。”

沈云瑶晃了晃脑袋,一脸疑惑不解。

随后太子就给沈云瑶解释了一下北昭这个奇葩律法的来源。

而这一切,就要先从唐小四这个军户身份说起。

北昭地处四战之地,周边强国环绕,北昭人口少,自然兵员就少。

于是北昭的开国皇帝——北昭太祖皇帝一手创立的军户制度,实施“其军皆世籍”的制度,也就是军官与兵丁世袭。

维系世袭的核心手段有三项:一,军官与兵丁须将妻儿子女等家属迁徙到卫所,卫所里的每一个军人都对应着一个家庭,叫作“在卫军户”。

二,卫所有自己的管辖区域,朝廷会拨给他们相应数量的屯田、马匹乃至果园,卫所的军人要从事农业生产。

三,前两项手段主要是为了保证卫所军人可以不断繁衍后代。如果卫所出现军人逃亡的情况,或者“在卫军户”的繁衍中断,就会启用第三项手段“清勾”。

简单说来,就是从“原籍军户”之中,按亲疏次序强制勾选男丁,以补充卫所。所谓“原籍军户”,指的是“在卫军户”留在原籍老家的父母兄弟等亲戚——北昭军制规定,军丁须离开原籍服役;为保证可供汲取的人力资源不会枯竭,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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