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阮烟罗趴在他背上更舒服,可那真的很容易压到她的肚子,他也不放心,刚说要背她的时候,把她怀了身孕不能趴着给忘记了。
“好。”阮烟罗也不矫情,背着抱着都是她,都一边沉,她走不动就让燕寒墨抱着吧,不然,她就是一个累赘。
燕寒墨倾身一抱,就抱起了阮烟罗。
然后,步履沉稳的继续往山间走去,虽然抱着她,却是如履平地的感觉。
是的,就阮烟罗的这点子重量,就算再加上她肚子里胎儿的重量,于燕寒墨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根本不算什么的。
抱着她不管走多远,都比他行军打仗义轻松呢。
更何况,抱着阮烟罗他甘之如饴,求之不得。
于是,燕寒墨抱着阮烟罗,阮烟罗就在燕寒墨的怀里四处张望,离开了五年了,再加上当初李妈把她救回喜旺村的那一路上,中了蛇毒的她始终都是迷迷糊糊的,然后等毒解了,没多久就被阮正江派人接去了燕城。
所以,对于喜旺村的记忆,差不多都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属于她本人的实在是没多少。
前面有岔路了,燕寒墨停住了脚步,“阿罗,哪个方向?”
阮烟罗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感觉哪里都挺象的,最后只好道:“先去左边吧,找不到什么再回来去右边,如何?”
“可以。”燕寒墨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自然是阮烟罗说什么就是什么。
反正,她信他,他也信她。
婚姻里的两个人能做到如此,已经算是幸福的了。
他比他那些兄弟们不知道幸福了多少。
至少,他娶的是自己想娶的女子,而不是被皇家强塞给他的。
象许倾城那样的,多少个都不想要。
抱着阮烟罗往左而行,那是一片针叶木,青葱翠碧的,风一吹,吹起松涛阵阵,走在林间的小路上,很是舒爽。
可燕寒墨走着走着,阮烟罗看着看着,就摇了摇头,“我不记得有在这里见过这样的针叶林,阿墨,咱们往回返吧,然后去往右边的岔道口。”
“好。”燕寒墨也不急,就陪着阮烟罗走在这山间,找东西是最急不得的,认真去找就是了。
最忌讳的就是着急,然后越找方向越乱越找不到。
结果,走了一个下午,阮烟罗什么都没有发现。
天黑了,燕寒墨抱着她回去的时候,她还在叹息,“阿墨,是不是老天爷不想我回去了呢?”可她真的真的好想带着燕寒墨和燕小锦燕小瑟回去一趟,让他们去见识一下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燕寒墨和燕小锦燕小瑟都不习惯现代的生活的话,那她再带他们穿越回这大燕国。
这是她要给自己也给燕寒墨和孩子留有的余地。
无论是什么事,都要想好前程的路和后退的路,给自己更多的选择,才不会走进死胡同出不来。
小紫和红袖准备了好多的食材,阮烟罗亲自上灶了。
李妈不在,她要是再不亲自动手的话,她怕她和燕寒墨还有两个小东西要饿着了。
红袖再认真,煮的也不如她和李妈煮的好吃。
厨艺这东西,也是讲究缘份的。
有的人,天生就不会煮饭,任你怎么教她怎么学都是没用。
有的人,不用学就自然会煮,她觉得她就是这方面的天才,随便看别人一煮,自己就会煮了,无师自通呢,不过,她从前也看了很多大厨的书,那些书会让人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很实用。
为自己所爱的人洗手做羹汤,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最最幸福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