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被尚有余温,屋内炭火未熄,而我却觉得如坠冰窖,浑身自上而下,彻骨冰冷。
魏其修有离魂症,在我前世拼力救下他的那一个月圆夜,我见到了极为可怕的一面。
但是在前世,他的离魂症偶尔在我面前发作,最恐怖时,也不过如野兽一般乱喊乱跑,从未伤害过我,而他刚刚,是真的起了杀心!
看到乳白药丸时,我知道魏其修一定会寻踪而来。从那时开始,我便在心中想着对策。
他这人聪明睿智,狠戾且多疑。从前就算我舍命救下他,也不见得他对我有几分信任。
总是派人暗里盯着我,防我如防贼。
今日我眼见他深陷危险,还暴露了飞针术,却选择袖手旁观,落荒而逃。
我便猜到,他极有可能会把我和杀手归为一伙。
好在前世到底和他相处了五年,尽管不亲密,也无法看透他,但我自小习的见微知著,从他的行为中,也能摸出三分他的性子。
现天子少年登基,太后专政。
她狠毒专制,魏其修非她亲生,且不过六岁,便失怙失恃,却能存活至成年,还能封王自立,其成长之艰,心性之狠,绝非常人能及。
我利用的便是这点,让他觉得我与他的成长,有相似之处,产生那么一点的恻隐。
人总是会对与自己有着相似经历的人,或多或少地产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魏其修这样理性冷静过头的人,我不敢求多,只要那么一丁点,我便有了生的机会。
我强自压下心中的恐惧慌乱,一遍一遍地过着方才的画面。
我的表情,我的话语,我自认为没有露出破绽,想来,能让他相信——我只是这凉溪镇几万人中,虽成长艰辛,却也是极为普通的其中一人而已。
只有这样,才会让他对我失去探究的兴趣。从此各行己路,毫不相干。
“大当家,你可知为何绿孔雀会被刘桑打晕?”
“打晕?不是被迷晕?”
我拿着手中的礼单,对着方林氏一大早送来的几大箱笼的东西,随口问。
不错,一件不错。人呐,总爱犯贱。不计较时,非要得寸进尺。这不,到最后啥好处都捞不着。
渐风兴致勃勃道:“是被打晕的!据说,昨日绿孔雀到亭中发现自己认错了人,刚想走,谁知刘桑居然认得绿孔雀,还自认倜傥地自报家门,惹得绿孔雀更是嫌弃,直接告诉他,她已有心上人,不久便会退婚。”
“刘桑这好不容易被天上的馅饼砸中,哪里肯放,拉拉扯扯之间,不知怎么的,失手打晕了绿孔雀,哈哈”
渐风越说越是笑不停,自昨日后,便给方舒窈取了个绿孔雀的代号。
渐语接口道:“不得不说,这两人还真是天生一对——蠢鸳鸯。一个比一个贪心呐。”
“谁说不是?这绿孔雀也算得了祖上福荫,昨夜我到了时候,还真是惊险,她就差一点被卞余确破身,我手疾眼快打晕了姓卞的,把她捞了回来,这会怕是还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渐风和渐语,你一言,我一语地吐槽着,我随便捡着听,并不搭话。
都是不相干的人,还不如我手上的这旧时嫁妆礼单,来的有吸引力。
许幽静的外祖父母,对自己这个女儿倒是十分上心的。
丝绸珠翠,古籍名茶,珍品管弦,雅而不俗,不见得极为名贵,却是方家能置办的最好的了,可见其用心。
想想也是,若不是知道江门背地里的勾当,老许看起来还真就像个儒雅温厚的夫子一般。
他这样的排面,娶的夫人岂会俗?
我清点完毕,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