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受到大家的敬仰,还能赚钱养活自己。”
“聪明?我很聪明吗?”乱步很惊讶,“但我只是一个孩子啊,大人们肯定比我聪明得多吧?就像我的父母一样,他们什么都知道,超级厉害。”
安吾以一种其他人不会见到的柔和神情和他对视:“不对,乱步,你非常聪明,非常厉害。”
他认真道:“你是特别的,其他人都很愚蠢。你之所以是孤零零一个人,是因为你和大多数愚蠢又恶毒的人不一样,因为你是最厉害的,最坦率单纯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比安吾还厉害?”乱步眨着眼睛问。
安吾那时候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他在被送进警校之前关了一个月小黑屋,加上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原因,导致现在精神衰弱,睡不着,暴躁。
所以他身上才会经常带着棒棒糖,暴躁地咬着棒棒糖的棍子,气势看起来总是很可怕和不耐烦。
为了缓解精神状态问题,他开始去看关于哲学和佛学的书,拼命学习各种语言,除去基本的英语、汉语、意大利语、法语等,他还自学了拉丁语、梵文和藏文。*
问题是他还真的就全部学会了,并且也成功解决了当时的精神状态问题。
而且安吾也丝毫没有落下身体的训练,他的体术在整个警校都是数一数二的,他感兴趣的文化科目也是名列前茅。
安吾在警校是个最神奇的传奇人物,一年过去后,其他人的视线已经是敬仰了,就差弯腰喊大哥了。
在那时的乱步看来,安吾是除去他父母外最厉害的人了。
“你比我厉害多了。”安吾肯定道,“乱步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不理解你的人都是笨蛋。”
乱步整个人都愣住了,如醍醐灌顶,如遭雷劈。
他感觉自己似乎懂了什么,但是一时又无法脱离思维怪圈。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安吾道,“证明世界上存在大量愚蠢和不可思议的人,你就知道你自己有多正常和优秀了。”
“有那么一个家族,他们喜欢放烟花,就直接在宅邸内大肆修建工厂,不惜将佣人住的地方全部摧毁,直接在地上睡觉。他们接待客人去酒馆喜欢模仿大名出行架势,浩浩荡荡领着佣人骑着马出去。他们会把酒馆的客厅当作田地,铺满豆腐,让艺妓不穿衣服在豆腐地里表演插秧。他们模仿东方一个古代国家修建酒肉池林,邀请其他人前来赴宴,作为活动交谈的场所。”*
乱步微微睁大眼睛,这种事情对于一直被好好保护在自己世界的单纯少年而言,无异于虚无的传说和浮夸的谣言。
“那就是我的家族。”安吾淡淡道,目露厌恶。
所以他喜欢单纯的人,喜欢乱步。
即使乱步的性格真的很麻烦,但是就算猫猫再怎么胡闹,也不会真的有人讨厌猫猫吧?
还不是只能叹气原谅他,并耐心地给猫猫收拾残局。
在那样的家族中待久了,他当然会喜欢纯粹直接的小孩子,而且乱步可爱又善良,谁会不喜欢呢?
但是,在和乱步相处一段时候后,安吾简直为他操碎了心。即使已经知道要怎么逃出去,但他还是忍不住留了下来,因为实在无法放心乱步。
乱步并不觉得有问题,早就忘了自己最开始是要帮助安吾逃出去,心安理得、理直气壮的地享受着他的保护和照顾。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在第二年,两人15岁的时候,乱步因为跟宿舍负责人发生了口角,直接把他过去的女性经历全部说了出来,然后就被赶出警校了。
校长也受够他了。
安吾当时就激动地收拾行李,想要趁机和他一起逃出去。
乱步和他一起商量,讨论出了一个完美的逃跑计划,并一起畅想出去以后流浪但自由的生活。
他们两个有信心在外面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来。
但是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