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巡捕,就这么走了,轻易就放过了江豹身边的女贼。
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
叶女贼上次在众目睽睽之下抢走金条时,她是穿着夜行衣,带着面纱的。
现在的她,千娇百媚、腰肢如柳,谁也不会把她往那个拎着近二十斤黄金飞檐走壁的女贼身上联想!
“谢谢啊!”江豹向叶女贼抱了抱拳。
“你要是真想感谢我的话,就请我喝一杯咖啡!”女贼竟然主动发出邀请。
“那太好了!”江豹喜出望外,“那边就有一个红磨坊,我们过去坐坐!”
二人并肩走出成衣店时,街上已经恢复了平静。似乎,刚才的动枪案就是一阵风,吹过之后,什么也没留下。
如果是和老牛来“红磨坊”,江豹会随便找个座位。和美女来这里,他肯定要找个幽静的角落。
服务生端上咖啡之后,江豹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自己先端起来,轻轻地抿了一口:“今天这么巧,又遇到你了!”
“我正在逛街,听到那个成衣店里有人尖叫着跑出来,就凑过去看个热闹!”
女贼就是女贼,艺高人胆大。别人见到危险,第一反应是逃离现场;她的第一反应是,过去看个究竟。
江豹伸出手去:“认识一下,我叫江豹!”他是想跟对方握手。
“我姓叶,名阑珊!”女贼可能不习惯这种一百年之后的礼仪,她轻轻将他的手打开,脸上却没有什么不悦,反而笑着答道。
“叶阑珊?夜阑珊!这个名字取得好!”江豹半真半假地称赞。
作为曾经的网文作者,他可以随口给书中的人物取个非常有味道的名字。
他又问道:“我在阑珊小姐的眼里,还是贵妇人的面首吗?”
“是啊,一直都是!”叶阑珊笑吟吟地说,“一天是,就一辈子都是!”
她的这句话,让江豹又想起了包租婆的话:“你一天是兔子,就一辈子都是兔子!”
幸好,这话是包租婆骂裁缝胜的。
“既然阑珊小姐对我的印象这么差,刚才为什么还要帮我?”
叶阑珊认真地说:“你刚才跟那位宁小姐说了一句话,深深打动了我!”
“那句话?”
叶阑珊复述道:“我这一辈子,只对一个女人钟情,未来,也只对她一个人好。哪怕有繁花过眼,我只当红粉骷髅!”